租赁借助新税制熊态转牛
2004关注热点:金融租赁筹谋向电信、飞机、医疗设备等行业延伸;加快与商业银行、证券、信托等建立各种合作模式
“伴随着一系列政策在2003年陆续出台,租赁业呼吁政策的时代即将结束了。”租赁
专家沙泉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十分感慨。
前不久,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文件,宣布允许电子、船舶、飞机制造、医药生产等企业自主加速折旧。更重要的是,中央财政正在从“建设型”向“公共型”过渡,增值税从“生产型”转为“消费型”后,生产设备投资将准许抵扣增值税。这意味着租赁业发展环境中必需的四项措施——租赁立法、会计准则、税收制度、监督管理,都将随着基本税收制度的完善和调整而基本到位。
将于2004年7月1日实施的《行政许可法》,也决定着一直呼吁强烈的内资厂商开展融资租赁的准入标准此前必须出台。
政策环境陡转
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租赁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屈延凯接受《财经时报》采访时,进一步分析了税收政策会对租赁业务的积极影响:“从国际上看,凡是实行消费型增值税的国家,租赁业都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最明显的是租赁模式可以均衡企业的非均衡利润,帮助企业消化不利因素。例如,企业购置设备当年,由于税收抵扣多,所以可能造成利润非正常增长,而转年由于没有购置设备抵扣则会下降,从而加大了企业利润及经营现金流的波动。此时,如果企业利用租赁公司把购置设备变为租赁设备,那么租赁公司就可以通过加速设备折旧,使企业因税收抵扣形成的利润均摊于随后数年,从而稳定了企业利润。
因此,新税制可以使专业设备租赁服务公司与融资租赁公司业务合作需求增多,特别会使经营性租赁业务大增。
另外,新税制强化了专业租赁公司的投资能力,因为他们购置设备也可以抵扣增值税。出于客户对表外融资的需求和对经营现金流匹配的要求,经营性租赁和灵活的租金支付安排也会更受客户欢迎。
结束调整
2003年,相当一部分中外合资租赁公司也取得了各色业绩。如信德电信租赁公司经过近半年策划,已完成对28亿元投资项目的包装;新世纪租赁公司新签租赁合同额40亿元人民币。其他如远东租赁公司完成1.5亿美元,实华租赁完成1.3亿美元,环宇租赁完成8000万美元,纽科租赁完成5亿元人民币,光大租赁完成3亿元人民币,重庆长江完成2.6亿元人民币等,总计折合约10亿美元。
伴随着租赁业整体环境改善,原定2002年12月31日结束重组的12家金融租赁公司,除了河北租赁即将完成整顿,9家租赁公司相继于2003年取得金融牌照重新登记资格。另两家“老大难”公司——中国租赁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子租赁有限公司也起死回生,新股东积极进入,中租的新股东——中国金融技术有限公司的股东资格已经被银监会批准。
可以说,金融租赁公司长达3年的整顿清理几近落幕。在银监会门外,十几家租赁公司正焦灼地等待新的牌照;在商务部门外,同样有大批内资融资租赁公司焦灼等待着资格审批。在中方股东股权整体转让外商的过程中,中方“反悔事例”已不止一起,但外资受让者对中国租赁业市场依然青眼有加。
重新定位
随着租赁业逐渐对外商独资放开,租赁公司2004年如何定位的问题已越来越迫切。
从国际经验看,租赁公司定位无非三类:制造厂商类、金融机构类、独立出租人类。“目前从中外合资租赁公司结构看,厂商类大都生存较好,资本类几乎全线崩溃。这或许说明前者是国内业务今后的方向。”业内专家沙泉认为。
不过,内资融资租赁公司大都缺乏厂商背景,以金融为主要手段开展类似转贷的业务;当这类租赁业务做到一定程度,银行不再借钱时,租赁公司业务即会停滞。在拉动投资、刺激消费的背景下,国家出台的许多政策都是为厂商销售服务的,因此厂商类租赁更能发挥优势。
屈延凯也有同感:“厂商本身有设备、有客户群,有专业能力,租赁公司依托它比较容易启动。如果仅靠租赁公司自身能力,没有三五年不行。但国内比较欠缺的是制造业的参与。”
“目前金融机构类租赁公司能否明确自己的定位,这是一个问题。”银监会非银司官员表示。金融学会金融租赁研究会副会长、常务秘书长田青指出:“2004年金融租赁公司在结束重组之后,一定要有更切实的业务;我们正在计划向电信、飞机、医疗设备等行业延伸,以及如何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服务。”屈说。
租赁的创新能力极强。例如租赁和信托结合,对企业应收账款或存货开展租赁业务。特别值得关注的是,一些大的政府项目也开始借用租赁机制。另外,银行开始意识到仅靠利差生存的空间过小,必须积极寻求与同业的合作。据了解,中信、民生、光大、交通、招商等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同业部,都已开始积极探求和租赁、证券、信托建立各种合作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