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配送企业送过来的药挑三拣四;医院帐上并不缺钱,却偏要拖欠配送企业货款;某县卫生局副局长甚至亲自传授抵制配送的诀窍……眼下,在成都市农村用药改革正蓬勃开展之时,因其打破了多年形成的旧有利益格局,一些新矛盾、新问题逐渐暴露。一些乡镇卫生医疗机构为保住原有的利益,甚至以各种方式抵制“两网”建设,形成了“中梗阻”现象。
多年来,乡镇卫生院“以药养医”是众所周知的秘密。据记者调查,原来一家卫生院
有10多个药商供货,这些药商争着给院长和医生回扣,药价高得离谱。如四川制药厂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一盒药出厂价只有4.8元,卫生院购进价不超过5.5元,可进货的票面价往往是8元或9元,卖到农民手上,就是12元以上了,有的甚至卖19元一盒,由此而来的巨额利润不是进了医院“小金库”,就是被一些人私自鲸吞了。
如今,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执行统一的配送价,“水份”被挤,便引起了部分医院和个人的不满,他们以各种形式故意找配送企业的“茬”,企图阻止农村用药改革。
在试点县彭州,配送重点目前仍限于村卫生室。负责配送的彭州旭康药业公司只能采取“村寨包围乡镇”的做法,先在欢迎改革的341个行政村全面铺开,降低药价,制造影响,回过头来再准备向乡镇卫生院“攻关”。
“代购制”实际操作中也出现了问题。按国家有关政策,在药品供应网络不健全的农村地区,允许乡镇卫生院代购药品,稍加手续费再卖给村卫生室,这样既方便了购药渠道,也保证了县、乡、村三级卫生网络健全。可实际却事与愿违,许多乡镇卫生院把代购做成了药品批发,大幅加价后强行要求村卫生室购药,借此牟利。
日前,成都市药监局对下属都江堰市部分代购药品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了调查,发现他们的药品进销价差率平均高达48%以上,有的药品差价率甚至是100%,农村药价比城市高出许多。成都市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辉建议,改革中应多采用“直配制”,减少“代购制”。他说,只有大量采用“直配制”,减少乡镇卫生院这一中间环节,消除“加价”可能,才能真正降低药价,保证农民得到实惠。旭康药业公司配送中心负责人廖学理也认为,卫生院加价代购,没有法律依据,更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卫生院没有工商执照,不向税务部门纳税,造成了国家税源流失,使其他医药企业难以生存发展。
对于取得良好效果的新都区的“代购制”,新都区药监局局长余荣江解释说,这是因为新都地处四川盆地正中位置,紧靠成都市区,交通便利,经济较为发达,全区乡镇卫生院没一家亏损,而且政府还拿了钱给乡镇卫生院补贴。他说,新都的“代购制”,最核心的部分是“不加价”三个字。敢说这话的,西部农村地区没有几个县。
让农村药价持久、稳定地降下来,除了依靠乡村卫生医疗机构“自觉”行动外,还必须有制度保障。然而,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机制,加之现行药价政策的重重弊病,这一问题目前仍严重困扰着农村用药改革。
记者日前到成都附近一些丘陵地区的村卫生室调查,发现还有不少药品的价格并未按要求降低,如配送价格只有五六元的阿莫西林,有的卫生室卖12元一盒,有的甚至卖到15元,远远高出平坝区乡村的售价。
药价为什么降不下来?原来,缘于我国现行的最高零售限价制度。成都市药监局政策法规处处长余辉说,由于有最高限价,即使有的乡村卫生院、室坚持不降价,或者只减少一点点,然后抬出最高限价来搪塞,我们和物价部门一样无计可施。但是,最高零售限价是针对城市人群和医疗机构制定的,不符合农村实际,加之本身又存在严重的“虚高”问题,药价已大大超出了农民的承受能力。如阿莫西林,城里一般只卖10元左右,乡村卫生室卖12元,而最高零售限价却是28元,在此范围内的价格都是“合法”的。
怎样给“虚高”药价加上一把“安全锁”,把它稳定地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为解决这一问题,成都市积极研究制定适合农村实际的药品价格管理新办法。据有关部门透露,农村配送药品价格将实行“差率管理”,即统一要求配送企业在批发进货后,加价5%制定配送价格,各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则在配送进价的30%范围内顺价销售。
成都市物价部门表示,这一措施是有法律依据而且切实可行的,按《价格法》有关规定,政府可以采取包括限定差价率或者利润率等方法在内的价格干预措施。成都市物价局副局长张光荣说,现在,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药品采购都实行了集中招标,但农村卫生院、卫生室市场份额太小,无法招标。对其实施“差率管理”,是切实治理农村药价“虚高”的合理措施,也是对现有农村药价政策的有益补充。
据了解,推行“差率管理”后,配送企业将按规定的顺加率,统一计算药品配送价和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最终零售价,报呈当地物价部门审核,然后制作成表发放给各乡村卫生医疗机构,明码标价予以公示。物价部门和药品协管员、群众对此进行监督,如有违反规定的,可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作者:丛峰 熊艳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4-1-3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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