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日前,本公司收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03年12月22日下发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给予财政补贴的复函》(渝办[2003]97号),为支持改革脱困、摆脱退市危机,重庆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03年起,由市财政连续3年每年给予本公司4000万元扶持资
金,共计12000万元。首笔资金4000万元已于2003年12月31日到帐,该笔资金将计入2003年度财政补贴收入。
2003年12月25日,重庆市财政局与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环保贷款核销的通知》(渝财建[2003]403号),同意核销下达给本公司的300万元环保贷款本金及历年产生的利息,同意核销下达给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的100万元环保贷款本金及历年产生的利息,核销后的环保贷款本金及利息作为国有资本金投入。本公司曾为重庆西南合成制药有限公司在新华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此笔100万元环保贷款提供了担保,以上核销手续于2003年12月31日完成后,本公司相应担保责任得以解除。
特此公告
董事会
二○○四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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