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熊满蓉 通讯员 区冠池
今天,酝酿时间长达10年的《港口法》正式实施。该法案最大亮点在“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港口”。业界广泛认为,法案的正式实施,将令更多的外资和民资参与港口建设。
《港口法》十年终出世
港口是国际物流的主要平台。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港口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港口规划不科学,布局不合理,已有港口功能得不到充分发挥;港口岸线使用不合理,深水浅用,岸线资源浪费很大;港口结构不尽合理,低水平重复建设现象较为严重;有的港口经营人经营行为不规范,盲目无序竞争,安全隐患较多等。产生这些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港口管理缺乏法律依据,港口经营缺乏必要的法律规范。
而据记者了解,《港口法》的酝酿已近十年时间。从前年开始,交通部在全国开始推行港口下放,实现政企分离。该项工作现已基本完成,为《港口法》的出台扫除了障碍。
外资个人均可投资建港
据介绍,《港口法》包含了多方面的内容,如管理体制、港口规划、经营管理、安全管理等多方面内容,而其中最引人注目的,还是投融资政策。
《港口法》第五条规定,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港口,一方面指港口的经营性设施,另一方面也包括港口基础设施。在资金筹措方面,鼓励投资建设港口设施、经营港口业务,通过市场法则取得回报。
专家预计,根据国内目前港口建设发展的现状与未来社会发展对港口的要求,以及国家财政与整个社会资金能够投入到港口建设的限度,在未来一个时期内港口建设仍然会积极地利用外资。所以,无论是政府还是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都可运用一切合法的手段筹集资金,投入到港口设施的建设。
《港口法》还确定了市场准入的基本条件包括相关的设施、合格的人员和完善的制度等。不论什么人,也不论本国资本还是外国资本,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从事港口经营。
资本将加快投资步伐
在《港口法》正式实施之前,已有一批外资陆续进入中国的港口业,去年7月,世界三航运巨头英国铁行集团、中国中远集团、丹麦马士基集团和青岛港集团签约合资经营青岛港前湾集装箱码头;8月,美国联合投资收益公司出资占51%股份,与江苏连云港务局等联合设立一家公司开发连云港的墟沟港二期工程。
证券界人士分析,《港口法》的实施,意味着外资可以更大程度进入中国的港口业,大批外资、民营资本将加快进入港口业的步伐。对上市的港口类公司来说,外资直接参股进入公司本身可能还有许多问题,操作流程也非常复杂,但通过参股上市公司的母公司或主要发起人,外资或民营资本就可以绕道进入中国的港口业。如英国东英工业投资就通过收购中孚实业(600595)的控股公司河南豫联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为中孚实业的最终控股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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