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昨日发表特约评论员刘武俊文章《应尽快制定〈考试法〉》。该文呼吁,针对近年来高考等考试作弊行为日趋猖獗现象,应尽快制定一部权威性的《考试法》,用法律来捍卫考试的公平和尊严。我这里有一些想法,希望与大家一起探讨。
我认为,如果我们真正把当前的一些考试规章制定为法律条文,一定要谨慎行事。因为一旦把某些规章规范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就具有了很高的权威性和意识地位,再作较
多的改动就比较困难,也不太合适。所以,在正式开始立法程序之前,我们的一些法律专家一定要谨慎考虑,特别是要注意区分对待不同性质的考试作弊行为。
在对待一般性的作弊行为时,我们可以视情节轻重进行一些相关处罚,主要还是依照一些合乎情理的规章制度,重在批评教育。比如近日北师大采取的考试作弊者增修“诚信”学分的规定,就受到了广大师生的认可与欢迎。
但在面对一些情节重大、性质恶劣、严重影响考试公平公开公正原则的行为时,我们要依法处理,严惩不贷。因为,“事实证明,诸如高考之类的国家级考试单纯靠纪律或规章制度进行规范是远远不够的,”像近年来出现的许多集体舞弊、偷泄试题及答案等恶性事件,必须通过相关法律加以严惩。单小亮(北京学生)(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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