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本学期的期末考试开始,北京师范大学学生如有考场违纪行为被记“零”分的,必须要增修一门“诚信”课的学分。学习合格后方可获得违纪课程的重修资格。据说,学校这样的“处罚”更加人性化,不再把违纪学生“一棒子打死”。(12月31日《新京报》)
我觉得,北师大的新措施看似宽松,但实质上它是一种“羞辱罚”,对作弊学生实施的是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因为原先“一棒子打死”对学生来说是一种行政处分,虽然严
厉,但对学生的人格尊严并无太大影响。而如今,上“诚信”课意味着这是对学生作弊行为的一种“示众”,最终是借助公众的谴责来促使作弊学生吸取教训,悔过自新。
北师大的这种必修“诚信”课的做法,它容易造成这样的后果,作弊学生有别于其他的学生增修“诚信”课,他们成为了“特别”的群体,他们会因此感受到因作弊而带来的耻辱。这种做法,虽然会对杜绝学生作弊行为起到一定的作用,也可能会取得很好的效果,但这种做法的本身却是让作弊学生受到了有辱人格的“惩罚”,因此这种方式是不人道的,可以说是一种典型的的“羞辱罚”。
可以说“诚信”是一个人的立世之本,不仅体现在考试的遵守纪律上,即使是考试作弊的学生,其也一定都知道作弊是一种违纪行为,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对于学校来说,特别是高等学校,教育学生“诚信”,并在生活中做一个“诚信”的人,是其应尽之责。而今北师大却将“诚信”教育当作一种专门处罚作弊学生的“羞辱罚”,我觉得并不妥当。何向东(河南法官)(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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