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通用、丰田、大众获准筹建汽车金融公司,银监会称对中外资一视同仁
记者单羽青北京报道上汽通用、丰田、大众成为三个“幸运儿”。12月30日,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开始筹建。这是《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及《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颁布后,首批获准筹建的汽车金融公司。
2004年上半年,第一批汽车金融公司即可在中国金融市场上现出“金身”。
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是由美国通用汽车金融服务公司和上海汽车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共同出资申请设立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拟设在上海;丰田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和大众汽车金融(中国)有限公司均为外资金融机构,拟设在北京,分别由丰田金融服务株式会社和大众汽车金融服务股份公司独家出资申请设立。
银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此事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按规定,批准筹建后,各汽车金融服务公司的筹建组应落实公司的资本金、管理人员、营业场所,制定公司章程,制定开展业务的各项规章制度。这些工作应在6个月内完成,并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银监会对开业的筹备工作进行审查,如果这些工作都符合《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条件,即可正式开始营业。如果开业筹备工作不符合要求,公司将失去开业资格,且半年内不得再提出设立申请。另外,银监会还规定,筹建期内,有关公司的筹备组不得以汽车金融公司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记者注意到,首批获准筹建的三家汽车金融公司均为外资公司。在谈到有无中资汽车企业或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设立汽车金融公司,何时可以看到中资汽车金融公司的诞生时,这位负责人说,国内许多汽车企业非常重视国家允许建立汽车金融公司这一决定,已经下了很大力量着手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准备工作,有些申请人还参加了11月中国银监会举行的有关审批制度的介绍会。目前,有意设立汽车金融公司的企业正在抓紧准备,相信以中资企业为主设立的汽车金融公司将会很快出现在我国金融市场。
这位负责人指出,在审批汽车金融公司的设立时,银监会将严格遵循国民待遇原则,对外资、中资一视同仁,设立申请是否批准,完全取决于申请人是否符合市场准入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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