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农信社改革明年启动
8省市实施方案已获批准
本报讯(记者/朱桂芳 沈癇昀)昨天,记者从银监会获悉,吉林、浙江、山东、贵州、江西、重庆、陕西,江苏8省(市)农村信用社改革实施方案已获国务院批准。这标志着
我国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已进入全面实施阶段。
8省(市)的实施方案明确提出,由省级政府承担辖内农村信用社的管理和风险责任,并提出了具体落实的工作措施。目前,除重庆、江苏已建立省级联社外,其余6省均选择省级联社作为省级政府管理本省农信社的载体,通过省联社指导本地区农信社加强自律性管理。另据透露,包括广东省在内的其余未列入首批试点改革的省(市)农村信用社,将于明年起进行改革。至于何时完成,目前尚未有确切时间表。
按照之前银监会、人民银行、财政部、税务总局所出台一系列制度和办法,8省(市)农信社在制度选择上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选择股份制、股份合作制以及继续规范完善合作制等多种制度形式,积极推行股权结构多样化、投资主体多元化,大力吸收各类经济主体和自然人入股。
国家除给予8省(市)部分农村信用社保值储蓄利息补贴,并在税收政策上给予适当优惠外,还将给予380亿元的资金扶持,以帮助农村信用社消化历史包袱,转换经营机制,逐步走上良性循环轨道。与此同时,各地方政府也结合实际提出了资金支持、资产置换、清收不良资产、打击逃废债等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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