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30日上午9:00在中国建材大厦16层会议室举行,大会由董事长李谊民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6人,其中国有法人股股东授权代表1人,社会公众股东及授权代表5人,共代表股份348,777,600股,占公司总股份575,15
0,000股的60.64%,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大会审议, 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48,777,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二、以1,701,550股同意,占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自有资金4,990.41万元对南京金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和其他关联股东依法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以348,777,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放弃本年度增资配股计划的议案;
四、以348,777,600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见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规范意见》、《公司章程》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备查文件:
1.200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2003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董事会
200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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