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7日在西安市太白南路1号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4人,代表股份227,609,804股,占公司总股份319,009,804股的71.34%,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股东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227,609,80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
2、以227,609,80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3、以227,609,80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100%,通过聘任夏中英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的决议。
4、以227,609,80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与西安标准鸿鹄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零部件供货协议》的决议。
5、以227,609,804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通过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决议。
上述议案已于2003年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公告,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广盛律师事务所张靖如律师见证,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的文件;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安标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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