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精神 公告详见2003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报》,本公司对湖北幸福铝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材公司”,该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为-0.29元100万股、幸福集团电力公司以下简称“电力公司”,该公司截止2003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为0.25元/股10万股分别以0.1元/股、1元/股为底价进行公开招标转让。自然人张发玉女士愿意以本公司确定的底价受让上述两公司的股权。经协商,本公司与张发玉女士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张发玉女士以10万元的价款受让本公司所持铝材公司100万
股股权,以10万元的价款受让本公司所持电力公司10万股股权。
铝材公司、电力公司变动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铝材公司电力公司
持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持股数 万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990099%1279099.92
% 张 发 玉 1001%100.08
% 总股本 1000012800
铝材公司股权变更的工商登记现已办理完毕。电力公司规范登记工作尚在办理之中,本公司将及时披露其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三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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