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7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0人(董事李丹已委托董事李林楷出席会议并表决),本公司3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杨启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经11名董事表决,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杨启昭先生担
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李林楷先生、杨铁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二、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内设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考核委员会。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
三、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聘任李林楷先生为公司总经理,林岳金先生为董事会秘书。
四、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的议案》,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杨铁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罗海雄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五、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年产7万吨甲醛项目的议案》,通过公司投资4455万元建设年产7万吨甲醛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配套公司新建的AV抗菌材料,部分用于市场销售,项目的建设可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设施和资源,提高整体综合效益。该项目资金来源主要为银行贷款或自有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李林楷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林岳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杨铁生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罗海雄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是合适的,他们具备与拟担任职务相应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完全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林楷先生、杨铁生先生、罗海雄先生担任公司高管职务的薪酬是合适的,符合公司的客观实际,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广东榕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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