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谨定于2004年2月4日(星期三)在北京市新大都饭店二层召开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04年2月4日(星期三)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
北京市新大都饭店二层(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三、会议内容
1.审议《关于与国家开发银行签订借贷合同的建议》。
2.审议《关于首创威水投资有限公司投资深圳水务集团的建议》。
3.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议》。
四、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04年1月15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五、登记及出席会议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七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时间:2004年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Q#&。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8号静安中心七层
3.邮政编码:100028
4.联系电话:010-64689035
5.联系传真:010-64689030
七、附件
1.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先生/女士表本人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委托人持股数股
代理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2004年月日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名称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人股东帐号持股数量股
代理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2004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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