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近日接到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转来的民事诉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上海石化安装检修工程公司
被告: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诉状中称:2001年2月,原告经招投标程序中标承建本公司投资建设的"GMP改扩建工程",双方于2001年2月28日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范围:GMP联合厂房内装修、净化安装工程,合同总价款13,679,921元人民币。截止2002年9月工程完工时尚欠工程款9,408,038元,该项工程尚未作最后决算。
二、 诉讼请求
1、责令本公司支付拖欠工程款9,408,038元;
2、责令本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873,200.36元;
3、由本公司承担诉讼费用。
目前,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尚未对上述诉讼进行判决,本公司将聘请律师积极应诉。如本公司败诉,将直接影响到本公司的当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并将加重公司的经营压力,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备查文件
民事诉状。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9日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股票代码:600869
信息披露义务人: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江苏省宜兴市范道镇远东路6号
通讯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范道镇远东路6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联系电话:0510-7242500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12月28日
重要声明
一、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本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转让方本次转让的股份为法人股,其转让不涉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有关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三普药业:指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创王景:指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指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转让持有的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7,960,000股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3.3%)之行为
元:指人民币
一、本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范道镇远东路6号
3、注册资本:3亿元
4、注册号:3202822106730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期限:长期
7、税务登记证号:320282250466700
8、办公地址:江苏省宜兴市远东路6号
9、联系电话:0510-7242500
10、邮编:214257
11、主要经营范围:电工器材、照明器材、复合新材料、塑料制品(不含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橡胶制品、通信设备、通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制造、销售及以上产品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管理信息咨询;财务咨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3亿元,由蒋锡培等10位自然人共同出资创办的的限责任公司,其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如下:
大股东蒋锡培先生以总出资额48.8%的比例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信息披露人董事组成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在其他公司
区永久居留权兼职情况
蒋锡培 董事长 中 国 江苏宜兴无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杜南平 董 事 中 国 江苏宜兴无 江苏新远东电缆有限公司 总经理
张希兰 董 事 中 国 江苏宜兴无 远东电缆厂 副总经理
杜剑平 董 事 中 国 江苏宜兴无
蒋华君 董 事 中 国 江苏宜兴无 远东电缆厂 副总经理
蒋国健 董 事 中 国 上 海无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经理
卞华舵 董 事 中 国 江苏南京无 远东电缆厂 副总经理
(四)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本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普药业股份的情况
截止签署持股报告书之日,本公司持有三普药业31,504,001股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6.25%,为三普药业第二大股东。该公司3600万股国有股仍由本公司托管,具体内容详见2001年9月11日《上海证券报》第18版。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仍为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股股东。
(二)本次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人持股变动情况
1、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3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其有偿转让本公司持有的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即27,960,000股法人股,转让价格每股1.25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34,950,000元人民币。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持有三普药业法人股27,960,000股,占总股本的23.3%,为三普药业第二大股东。本公司仍持有三普药业法人股3,544,001股,占总股本的2.95%。
2、以上协议自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无买卖三普药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等事宜。
2、本公司无限制此次股权变动的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
3、本公司所持有的三普药业法人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4、本公司不存在对三普药业未清偿的负债,不存在让三普药业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三普药业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锡培
签注日期:2003年12月28日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股票代码:6008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发展村四组302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发展村四组302室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报告书签署日期:2003年12月28日
重要声明
一、本公司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定编写本报告;
二、本公司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持股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的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提交之日,除本持股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本公司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四、转让方本次转让的股份为法人股,其转让不涉及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有关的《股权转让协议》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公司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三普药业:指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指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
江苏远东:指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
本次股权转让:指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向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27,960,000股法人股(占该公司总股本的23.3%)之行为
元:指人民币
一、本公司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发展村四组302室
3、注册资本:7000万元
4、注册号:3102262038464
5、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期限:长期
7、办公地址: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发展村四组302室
8、邮编:210000
9、主要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电子软件开发,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室内装潢,商务信息咨询。电工器材、照明器材、复合新材料、塑料制品(不含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和超薄塑料袋)、橡胶制品、通信设备、通用设备、环境污染防治设备制造、销售及以上产品相关技术咨询服务;实业投资、管理信息咨询;财务咨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7000万元,由夏咸亮(总出资额6300万元)、罗荣珍(总出资额700万元)两个自然人共同出资创办的有限责任公司。
大股东夏咸亮先生以总出资额90%的比例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信息披露人董事组成情况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 在其他公司
区永久居留权 兼职情况
夏咸亮 执行董事 中国 上海市无 无
(四)本公司未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本公司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三普药业股份的情况
截止签署持股变动报告书之日,本公司未持有三普药业发行在外的股份。
(二)本次协议转让信息披露人持股变动情况
1、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03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向本公司有偿转让其持有的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即27,960,000股法人股,转让价格每股1.25元人民币,转让总金额34,950,000元人民币。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本公司持有三普药业法人股27,960,000股,占总股本的23.3%,为三普药业第二大股东。
2、以上协议自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与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无买卖三普药业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1、本次股权转让不存在其他附加特殊条件、补充协议及股权行使的其他安排、其余股份的其他安排等事宜。
2、本公司无限制此次股权变动的判决、裁决或其他原因。
3、本公司所持有的三普药业法人股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4、本公司不存在对三普药业未清偿的负债,不存在让三普药业为其负债提供担保,或者损害三普药业利益的其他情形。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股份转让协议》
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夏咸亮
签注日期:200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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