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27日在襄樊市银都宾馆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5人,代表股份4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14%,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詹祖盛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经大会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一届董事会工作报告
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二)一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四)关于与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签订国债技改项目设备供货合同的议案
湖北华光新材料有限公司作为关联方,其所持31,700,000股不参与表决,会议有效表决股份共8,300,000股。
8,3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五)合资组建凤凰光学(上海)有限公司的议案
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六)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会议对董事选举实行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董事六人:
王朝钦,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冯继平,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齐宝玉,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李生新,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詹祖盛,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熊熙然,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独立董事三人:
干福熹,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王志泰,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杨开忠,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七)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宋传华,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万启成,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张延宏,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职工监事李建模、孔晓华已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
董事、监事简历详见2003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报》。
(八)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40,000,000股同意,占有效表决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徐毓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资格和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新华光信息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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