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定,现就本公司法人股股东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远东")向上海创王景实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创王景")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股份27,96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本公司于2003年12月29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远东的通知,称该公司已于2003年12月28日与上海创王景签署了《股份转让合同》。根据该合同,江苏远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27,960,000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3%)协议转让给上海创王景,转让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25元,转让价款为人民币34,950,000元。
本次股份转让前,上海创王景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上海创王景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27,96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3.3%,成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江苏远东仍持有本公司法人股3,544,0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5%,为本公司第五大股东。本公司3600万股国有股仍由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托管,具体内容详见2001年9月11日《上海证券报》第18版。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仍为本公司实际控股股东。
上海创王景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法定代表人夏咸亮先生,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南桥镇发展村四组302室。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电子软件开发,日用百货批发、零售,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室内装潢,商务信息咨询。
股权受让方上海创王景与出让方江苏远东无关联关系。
本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上述转让事宜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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