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3年12月26日,公司董事会接到第二大股东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华星汽贸")的通知,获悉其与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国信")于2003年12月26日正式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重庆国信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华星汽贸持有本公司
法人股45,000,000股,占公司发行在外股份的21.43%。本次转让尚需获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在中国证监会备案后生效。
转让成功后,转让前和转让后的公司主要股东持股情况为: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数比例 转让后 持股数比例
中国新纪元有限公司 90,000,00042.86% 90,000,000 42.86
% 华星汽贸45,000,00021.43
% 重庆国信 45,000,000 21.43
% 其它社会公众股(流通股) 75,000,00035.71% 75,000,000 35.7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就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部门的批准情况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适时披露转让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公告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2月30日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大恒科技
股票代码: 600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
住 所: 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
通讯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42号
邮政编码: 100088
联系电话: 010-62222106
股份变动性质: 减少股份
签署日期: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特别提示
一 报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 本次持股变动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应具有如下含义:
大恒科技: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投: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华星汽贸: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
住 所:北京市宣武区广安门外大街180号
法定代表人:令狐完成
注册资本:叁亿伍仟玖佰肆拾叁万贰仟元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1000001003442
企业代码:11766254-2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企业
经济性质:国有
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机械设备、钢材、化工材料、仪器仪表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企业管理、资产重组咨询;资产受托管理。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110104117662542 (地税) 110104117662542000
股东名称: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二)董事基本情况
华星汽贸为全民所有制企业,未设董事会。
法人代表:令狐完成
(三)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华星汽贸持有湖大科教(股票代码600892)股份1,492.7万股,持股比例为29.56%,股份性质为国有法人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大恒科技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华星汽贸持有大恒科技国有法人股45,000,000股,占大恒科技总股本的21.43%,超过大恒科技公开发行在外股份的5%。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 转让方:华星汽贸
2、 受让方:重庆国投
3、 转让股份数量:4500万股
4、 转让股份比例:21.43
% 5、 转让股份性质:转让前为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性质不变;
6、 转让价款:每股转让价格为3.66元,转让总价款为16,470万元;
7、 支付对价:重庆国投将以现金支付转让价款;
8、 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12月26日
9、 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自国资委批准股权转让之日起生效。
(三)股权转让的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国资委的批准。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华星汽贸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大恒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协议转让方华星汽贸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大恒科技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重庆国投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五、备查文件
1、华星汽贸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股权转让协议;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令狐完成
签 注 日 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持股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大恒科技
股票代码: 600288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 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通讯地址: 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邮政编码: 400015
联系电话: 023-89035966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股份
签署日期: 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特别提示
一 报告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及相关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 报告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披露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所持有、控制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持有、控制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 本次持股变动尚需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五本次股东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应具有如下含义:
大恒科技:大恒新纪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国信: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华星汽贸:中国华星汽车贸易(集团)公司
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委: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 指人民币元。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住 所:重庆市渝中区上清寺路110号
法定代表人:何玉柏
注册资本:壹拾亿零叁仟叁佰柒拾叁万元
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码:5000001800019
企业代码: 20280572-0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受托经营国家有关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基金管理公司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受托经营公益信托;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企业债券承销业务;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与处分、代保管业务;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以银行存放、同业拆借、融资租赁或投资方式运用自有资金;以自有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办理金融同业拆借;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它业务。上述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业务(按许可证核定事项从事经营)。
经营期限: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500103202805720(国税) 500103202805720 (地税)
股 东:
重庆市财政局、珠海经济特区国利工贸发展总公司、华金信息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通信网络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二)信息披露业务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重庆国信是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重新登记的信托投资机构。重庆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部门)为第一大股东。
(三)董事基本情况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在公司任职情况
何玉柏 510202500803213 中国 重庆 董事长
翁振杰 50010619621012081X 中国 重庆 总 裁
李军阳 440102551010901 中国 重庆 未在公司任职
吴晓梦 370102531212001 中国 重庆 未在公司任职
梁斯扬 440824601212003 中国 重庆 未在公司任职
注:以上人员均无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四)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情况
重庆国信持有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106)股份220,000,000股,持股比例为70.97%,股份性质为国家股;
重庆国信间接持有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729)股份39,270,000股,持股比例为19.25%,股份性质为一般法人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大恒科技股份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重庆国信未持有大恒科技股份,根据2003年12月26日与华星汽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重庆国信将以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华星汽贸收购其持有的大恒科技法人股45,000,000股,占大恒科技总股本的21.43%,超过大恒科技公开发行在外股份的5%。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10、 转让方:华星汽贸
11、 受让方:重庆国信
12、 转让股份数量:4500万股
13、 转让股份比例:21.43
% 14、 转让股份性质:转让前为国有法人股,股份转让完成后,股份性质不变;
15、 转让价款:每股转让价格为3.66元,转让总价款为16,470万元;
16、 支付对价:重庆国信将以现金支付转让价款;
17、 协议签订时间:2003年12月26日
18、 协议生效时间及条件:自国资委批准股权转让之日起生效。
(三)股权转让的批准
本次股权转让尚需获得国资委的批准。
三、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重庆国信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无买卖大恒科技挂牌交易股份的行为。
四、其他重大事项
协议转让方华星汽贸所转让大恒科技的股份不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重庆国信所受让大恒科技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本次重庆国信系以自有资金受让,不是为他人代为持股。
五、备查文件
1、重庆国信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重庆国信的金融许可证复印件;
3、股权转让协议;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何玉柏
签 注 日 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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