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体育 娱乐 游戏 邮箱 搜索 短信 聊天 点卡 天气 答疑 导航
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工伤赔偿请找保险公司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30日 09:51 中国经济时报

  最高法院确立工伤保险赔偿审判制度,提醒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工伤保险

  记者冀文海12月29日北京报道因工伤事故造成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将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由保险公司进行处理。这是记者今天从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新闻发布会上得到的消息。

  最高法院副院长黄松友在会上解释,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在审判实践中曾长期存在争论。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差别。但是,由于工伤保险赔付是基于工伤事故的发生或者劳动者患了职业病,与劳动安全事故或者劳动保护瑕疵等原因有关,因此,工伤事故在民法上被评价为民事侵权(例如雇主提供的机器爆炸)。这就产生了工伤保险赔偿与民事损害赔偿的竞合问题。如何处理这个问题,世界各国有四种模式:一是工伤保险取代民事损害赔偿;二是受害人同时获得工伤保险待遇和民事损害赔偿,但劳动者个人需交纳高额保险费;第三是受害人可以选择工伤保险或者民事损害赔偿;第四是民事损害赔偿与工伤保险待遇实行差额互补。鉴于工伤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且用人单位无过错责任,有利于受害人及时获得充分救济,也有利于企业摆脱高额赔付造成的困境,从而避免因行业风险过大导致竞争不利,还有利于避免劳资冲突。因此,我们赞成采用用人单位通过交纳工伤保险费的方式承担责任。

  黄松友说,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建立工伤保险账户。

  他同时指出,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受害者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财经论坛】【推荐】【 】【打印】【关闭

     都市生活掌中搜
激情为你燃烧 就等你哦!

  注册新浪9M全免费邮箱
  新浪二手市场重新开张 结识新网友,短信免费发,就来了了吧!
  伊拉克前总统萨达姆被捕 订阅新浪新闻随时掌握最新动态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新浪精彩短信
两性学堂
身体与身体对话
爱要这样做出来
非常笑话
酷辣笑话过足瘾头
让生活特别有滋味
图片
铃声
·[阿 杜] 坚持到底
·[和 弦] 我愿意
·鸟啼铃语 蟋蟀铃声
铃声搜索


企 业 服 务


新年贺岁招商有礼!
新网站,想要人知道?
低成本实现网上创业!
先试后买邮箱送大礼!


分 类 信 息
北交大MBA直通车(京)
西安教育资讯!
出国留学大优惠(鄂)
牛皮癣鱼鳞病重大突破
揭开糖尿病难治愈之迷
分类信息刊登热线>>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3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3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