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二十九日电(记者刘长忠)国家质检总局今天发布的一项最新国家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显示,车用无铅汽油产品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七十三。
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对车用无铅汽油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抽查区域覆盖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吉林、江苏、新疆等七个省、市、自治区,共抽查一百家加油站销售的一百批次汽油样品,其中九十号车用无铅汽油四十七批次、九十三号车用无铅汽油五十三
批次,合格七十三批次,产品抽样合格率为百分之七十三。
国家质检总局有关人士说,车用无铅汽油标准GB17930-1999规定,自二00三年七月一日起,在全国实施“烯烃含量不大于百分之三十五(V/V)、硫含量不大于百分之零点零八(m/m)”的指标。本次监督抽查恰逢新指标实施初期,因此抽样合格率不高。
本次国家监督抽查,主要发现的问题是:部分汽油样品抗爆性指标不合格;部分汽油样品烯烃含量不合格;部分汽油样品铅含量不合格;个别汽油样品硫含量、锰含量不合格。
针对此次抽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国家质检总局将责成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严格按照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此次抽查中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限期整改。国家质检总局将继续对该类产品进行跟踪抽查,促使车用无铅汽油产品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为消费者创造放心满意的消费环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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