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凌 乔治唐
2003年12月24日,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及旗下的两家新公司中再产险和中再寿险一同在京挂牌开业。同时,旗下另外一家控股的直保公司中国大地财产保险公司已在上海,北京,深圳多地挂牌营业。这也意味着中再集团完成了庞大的改制计划,同时也为今年国有三大保险公司改制重组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据一位业内资深人士向记者透露,中再集团的股权改革和公司架构内含玄机,“产寿分离仅仅是业务要求上的,而大地直保公司融合多家外资和内资。这是由于法定分保政策逐渐取消,将导致再保险法定分保收入的大幅度萎缩,借助大地背后多家内外资背景,不仅仅增大大地财险的直保能力,也做大了两大再保险公司商业分保的筹码。而商业分保是未来再保险的核心业务。这也是未来上市的卖点”。
据悉,大地财险除了力邀大唐电力、太太药业、宁波市电力开发等多家内资股东加盟外,还让6家外资参股,这6家外资为亚洲联合企业公司、新鸿基地产保险公司、香港亚洲保险公司、泰国盘古大众保险公司和印尼保险公司,这6家外资共占股权10%。
重组后的中国再保险(集团)公司注册资本39亿元,代表国家持有子公司股份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同时负责法定分保存续业务、经营非主营业务及其他管理职能。商业再保险业务全部交由中国财产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经营。中再集团对这两家子公司分别控股45%和45.1%。而中国大地财险则由中再集团控股60%。
忧患与失落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对记者说,“中国再保险市场是中国进入WTO下的受冲击最大的一个金融行业。”
保险监督委员会主席吴定富在最近的《保险法》修改会议上指出:《保险法》的修改,贯穿了几个指导思想,“其中之一就是履行入世承诺。”关于履行入世承诺,主要体现在对法定再保险的修改上。
目前《保险法》第101条规定:“除人寿保险业务外,保险公司应当将其承保的每笔保险业务的2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这意味着再保险业务的大头是来自这20%的强制法定保险。根据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谈判协议对保险业的承诺,法定分保将逐步取消。“这次修改删去了每笔非寿险业务都必须有20%的法定分保的规定,只是原则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再保险。”吴定富说。据记者了解,法定保险具体改革的办法是,每年法定比例减少5%,至2006年全部取消。
这是目前中再集团面对的最大的忧患和失落。
法定分保一直是中国再的支柱业务,2002年中国再保险公司191.78亿元分保费收入中有179.12亿元属于法定分保。面对着2006年法定分保将完全取消,新《保险法》也取消了法定分保比例的严峻情况。中国再保险公司立即面临着业务缩减、赔付风险加大等一系列严峻问题,以至于中国再保险公司总经理戴凤举在12月的再保险公司会议上表示2002年的业绩“有可能在今后五六年内都会是最高水平”。而“股改进行中的中国再保险更多的是要考虑增强赢利能力。”
中国再保险公司的内部人士告诉记者,“现在整个集团的战略目标是放在法定分保之外的商业分保上,但是我们的处境不太妙。”据该人士向记者介绍,“目前商业分保在整个分保费里的比重只有5%,从今年开始法定分保每年要下降5%的比例,也就是每年要减少40亿元的分保费,要填补这个空间主要靠商业分保。”尽管2002年中国再保险的商业分保业务在继续快速上升,商业分保业务达到12.66亿元,同比上升76.08%。“但是,中国再保险的商业分保基数太小,而且增长的前景并不乐观。”一个明显的例子,“像财险利润比较大的车险,单一风险标的较小,直接保险公司一般都会自留。而像建筑安装险、财产险、货运险、责任险等,则会根据风险的不同划分类别,制定再保险方案。如石油化工厂、油气开发等高危企业险,目前保险公司往往自留10%,其余70%进行商业分保。但是这部分国外再保险竞争已经占据一定的优势。”
据记者了解,外资再保险公司在国内设立的代表处已经在不同程度地承揽着国内的商业分保业务。年初的一份保监会的调研报告中指出,由于外资再保险公司不能在中国直接经营人民币业务,90%以上的商业分保是以外币形式落入外国公司囊中。“具体做法是,国外再保险公司在国内大做代出单业务。即通过国内保险机构在名义上出面承保、而实际上将全部责任都转嫁给境外再保险人的方式,进入中国保险市场。按照国外代出单的“行情”,国内公司通常能得到5%的出单费。”
“现在世界三大再保险巨头都齐聚中国,”该人士认为,“如果在纯粹市场化的竞争下,把商业分保看作是中再下一个增长点几乎是不可能的任务。”据悉,目前,除20%的强制再保险外,大部分的商业性再保险业务不能在国内得到妥善安排,只能分到海外市场。“这显现出其对海外再保险市场的严重依赖性。”而且,该人士还忧虑地指出,“像国外再保险业巨头瑞士再保险和慕尼黑再保险都已获准进入中国市场,他们野心很大,不像其他的财险寿险公司,还要借助于国内公司本土网络,他们此前已经占据了商业分保的制高点,所以他们一般更乐意直接进入,而不是合资引入。”这也意味着中国再保险公司引入国际顶级再保险公司的可能性不大,“只有竞争关系,很难有合作的缓和关系。”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系主任郝演苏向记者表示,“尽管中再一拖三,有3家公司进行市场拓展,但前景依旧不明朗”。比如中国的人寿再保险市场盘子不大,需求较小,保险公司的分保意愿不强。而且,在选择分保伙伴时,保险公司往往会首选实力雄厚的老牌公司,尽管脱身于原来的中国再,新成立的人寿再保险仍然面临很大的挑战;再者,人寿再保险独立出来后,将只从事商业分保业务(目前中国再享有的法定分保业务全部留在集团的法定业务部),而国内商业分保的发展尚需相当时日,公司在短期内的利润空间难以预测。
新的玄奥?
尽管中再一直强调短期内没有上市的计划,把上市的钟点设在2005年,但是2003年年底的股改还是给上市做了某种“催长术”。
中国再保险公司总经理戴凤举认为,相对于人保、人寿来说,中国再的资产、机构、人员、业务重组较为简单,使得改制、重组较为简单。”虽然,中国再总资产数额不是很大,为207.6亿元,但结构合理,流动性好。”据记者了解,在总资产中,流动性资产达171.09亿元,占总资产的82.41%。另外,非经营性资产的数额和比重都很小,而且资产权属明确,质量较高。
记者从中国再保险公司人士处得到证实,法定分保业务将与上市无关:不划归任何一家下属公司,直接隶属集团公司。
“所以中国再必须把旗下的产险再和寿险再,以及大地的直保产险业务当作上市的主体业务,而且要给商业分保的增长以空间。”据此人士透露,中国再将旗下的三家公司引入多家外资,目的在于增大外资背景,扩展商业分保的空间,“因为只有让更多外资公司进入,才能更容易地进入目前外资占据优势的商业分保市场。”也就是说,只有增大再保险集团的多元化背景,才有可能利用这些背景关系拿到更多的商业分保业务。“说到底,拉股东入伙,最重要的是利用这些股东的关系,搞到日后的分保业务。”该人士说,国外三大再保险公司摆明了是“战略竞争关系”,而不是“战略伙伴关系。”,中国再多元化自己的股权,来增厚各种“背景”,是一着不得不下的“棋”。
据悉,中国寿险再已经吸收了三家外资股东和两家民营股东,其外资入股比例已达有关监管规定的上限24.9%。三家外资股东分别是日本东亚再保险株式会社、国际金融公司和新政泰达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非常接近。而中国财险再的外资股东则为新鸿基地产保险有限公司和日本东亚再保险株式会社,共持股16.25%,其他民营股东占比38.7%。而大地则引入了内资外资共10家股东。
有保险业资深研究人士向记者透露,由于再保险行业是中国进入WTO的让步行业,政府会或多或少进行一些支持,“比如政府会通过政策鼓励在国内开业的所有财产保险公司入股中国财产再保险公司,鼓励在国内开业的所有人寿保险公司入股中国人寿再保险公司。中国再的股权由各直接保险公司共有、利润由各直接保险公司共享,形成利益共同体。”那么显而易见,各家商业分保业务将会“照顾”到中国再。“实际上,如果这样操作的化,那么估计各股东公司会共同制定中国再公司章程,规定各股东公司的直接保险业务的一定比例必须向中国再分保;若还需分保,应优先向中国再分保;再优先向本国其它再保险公司分保;国内再保险承保能力不足时,才向国外分保。”这种方式,被称之为“入伙聚义”式。
还有一种方式,即今后新成立的直接保险公司在报批时,监管部门就可将其入股中国再作为前提条件,同时必须向监管部门提交分保方案,分保方案应写入公司章程,明确优先向中国再分保;优先向本国再保险公司分保;优先向国内开业的再保险公司分保。这种方式叫“优先序列行规”式。
另外一种正在研究的方法是,“监管部门可协商国家税务总局在税收政策上对向本国再保险公司分保的分出公司所得佣金给予税收优惠”,可协商外汇管理部门加强对再保险业务的外汇管理,采取一定措施限制再保险业务的外汇流出;增加对再保险公司提存各种准备金的比例,主要是增加提存保费准备金和赔款准备金,使外资再保险在中国留有更多的资产以应付商业裁决,间接限制再保险保费向国外流出。这叫“大棒加萝卜”式。
“做大做多股东背景,然后用政策加以倾斜,确保中国再在从法定分保转到商业分保,平缓而平稳,甚至有足够的业绩可以支持未来的上市融资计划,这是中国再完整的全套战略,这是它的未来几年的增长术。”该资深研究人士说,“但是市场的变化往往不朝预先想好的方向变化,这里面还有很多不确定的因素。”
新的“成长术”能否灵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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