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防范券商庄家勾结 营业部负责人三年轮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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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12月29日 09:07 金羊网-新快报 | ||
新快报讯中国证监会日前在其网站内指出,就《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建议进一步控制证券行的营业部。建议证券行加强管理旗下营业部、营业电脑部以及财务部三个部门,以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当中包括规定以上部门的负责人在现职岗位任期最长只可三年。 有证券人士认为,此举是中国证监会控制证券商旗下营业部门收取庄家利益的一项建 证券公司营业部负责人、营业电脑部以及财务部负责人应要每三年进行岗位转换,部分负责人则可在中国证监会同意下,任期才可延长至五年。证券公司要对那些部门的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报告要向中国证监会的派出机构进行备案。另外证券公司亦要不时对营业部的客户交易及资金结算情况进行检查,以及建立完整的营业部稽核制度等。 有内地证券行指出,证券行的营业部即本港所指的证券经纪,他们跟庄家的关系可谓千丝万缕,例如不少庄家会透过营业部取得高额的借贷,利用资金把某些股份的股价大幅炒高后,便把所得的利润分发给营业部人员,这类柜底交易在国内可谓相当普遍。(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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