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银行法明年二月施行
新快报讯(记者 申兴)备受关注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法草案、中国人民银行法修正案草案和商业银行法修正案草案27日在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明年2月施行。
人民银行法的本次修改同时突出了央行货币调控的职能和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的职责。1993年设立的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是央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咨询议事机构。此次修正案明确提出这个机构应当在国家宏观经济调控、货币政策制定和调整中发挥重要作用。
今年1月,人民银行连续出台了三部与反洗钱密切相关的法规,9月又设立了反洗钱局。本次修正案中明确了央行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负责反洗钱的资金监测。
而作为中国银行业一部全新的法律,银监法首先明确了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管范围和职责。同时,人民银行法修正案适时删除了人民银行监管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
中国银监会负责人认为,《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具有两大特点:大量吸收和借鉴了国际银行业监管的先进理念和其他国家或地区银行业的法律制度;既明确了监管机构职责,强化了监管手段和措施,也对监管权力的运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金融混业经营可期待
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法为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留下了空间。原来的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不得投资于非自用不动产”,而新修改的商业银行法则将其修改为“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这将给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留下发展空间。
社科院金融研究所专家易宪容说:“金融业的混业经营是一个发展趋势,现有的分业监管的体制要如何适应这样的实际情况,一个好的协调机制非常必要,也非常关键。”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蒋黔贵表示,法律对商业银行从事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的问题,既要严格限制,同时应留下适当的发展空间。(申兴)(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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