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在“做大”与“做强”孰先孰后上如何引人争辩不已,人们在实际运作中一般总会更倾向于“大”,因为“大”更具有直观性。那种偏执的硬性排序怎么解释得清眼下这个案例:中国药材集团公司并入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是先“做大”了,还是先“做强”了?
以“强”而且是健康长寿之“强”为目标,并不妨碍中国企业在今后若干时期内应致力解决规模短缺问题,即“大”的问题。中国明确提出搞市场经济毕竟才十年之久,即使再
有后发优势,企业成长的固有规律也决定了不可能马上就能呼啦啦地成群结队地冒出无数大企业。一个企业要做大、要具备“有质量的规模”,谈何容易?特别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社会平均利润率浮现在即之今日,你要有非常可观的销售额、营业额,要有能耐吸引消费者只给你而不给别人“货币投票”,这本身就是一种“强”、一种强力支撑,岂是仨瓜俩枣、花拳绣腿便能谋得?正是在此,我们可以体会到为何“世界500强”原意应是“世界500大”,而且主要以营业额即销售收入为评价指标。一个企业如果不设法先将自己的东西卖出去、销售出去,着力扩大自己的市场份额(即市场规模),那么还谈得上随后的利润率之类吗?可见,在“做大”面前,中国企业不必羞于启齿,更不应怯于行动,只要不将“大”的规模内涵曲解为一味的员工规模之大、厂区占地面积之大即可。
甚至我们至今都还相当缺乏足够的底气来评说企业之“大”,因为中国的企业实在都太小了。况且加入WTO,汇入经济全球化潮流,已使人们观察和考量事物的尺度更加宽广。在原有的既定区间、国界中,似乎看上去还有点“大”、有点阵势、有点规模,可是一摆到全球范围就没得比了。例如世界药业前10名制药公司的销售收入总额约占全球市场的50%,而我国号称有6700多家制药企业,不用说没有一家进得了“前10名”,就是全部销售收入总和加起来,其份额也微不足道。此类畸形现象,即企业数量很多、市场份额不大的“并存”现象几乎在其它行业都“并存不悖”,这实际上很能看出我国经济确实还处在粗放阶段,亟须向集约经营加快转变。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应当认定并购重组该是一剂“补”药,可对中国企业实现健康有序的规模扩张、赢取规模效益有所滋补。并购重组可使企业间的产品、技术、营销网络乃至产业等诸多层面达到结构优化。它为中外企业发展史充分证明,不失是解放和发展企业生产力从而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有效途径之一。当然,对于中国的国有企业而言,并购重组效益的最大边界还首先取决于改革、改制的战略安排。由投资主体多元化所决定的现代产权制度倘能改革到位,并购重组才能真正有益于企业走向强大。
点评
国务院国资委研究中心主任 王忠明作者:王忠明资料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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