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电(记者于扬)在昨日召开的“中国民营企业参与国资重组”高峰论坛上,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当前的国有经济结构调整为民营企业参与国资重组提供了重大发展机遇。
“在民企参与国企重组的高潮中,当前最紧迫的问题是法律问题”,中国政法大学李曙光说。他认为,当前民企参与国企重组的制度支持主要是政策,但缺乏相关法律规范。表现为政策法律不统一;政策法律不透明,公开性不强;政策法律不稳定等。
国家发改委改革研究所副所长李保民认为,国家的政策、法律要对民企参与国资的并购有明确的规定,特别是资本密集型产业,甚至包括基础产业的并购,要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尽快完善已起草了10年之久的《国有资产法》并适时颁布,出台包括《物权法》等法规。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所所长陈小洪也提出,有关购并融资的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比如说今后能否借助债券融资的方式开展并购活动,或者是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通过银行融资来提供并购资金。另外还可以允许和支持购并重组基金的发展。
嫁女儿究竟是要看哪家出的聘礼高,还是为了给她找个好女婿,得到终身幸福?论坛上,与会专家针对这个国资转让中争论最多、也最为关键的定价问题展开讨论。他们一致认为,转让定价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不是说谁出价高就卖给谁。与会专家认为,改制的时候卖与不卖,卖多少钱,不能只考虑竞价,还要考虑很多因素,比如如何保持企业今后长远的发展,如何安置职工、安置就业等问题。国有股转让的定价要维护出资人、各类投资者、债权人、职工各个层面的公平合法权益。如果非国有资本进入后,确实能带来先进的技术和好的产品,在考虑合理定价的基础上,国有股东也会乐于做成这笔交易。因此,有实力的、规范经营、并占有一定资源的民企将会得到更多的机会。
李保民还提出,未来产权交易市场也将是民企参与国资重组的重要平台。应在更大的范围推进企业产权制度改革、资产债务重组的平台,规范产权交易行为。他建议,产权交易应同地方行政部门剥离,完善由政府委托的产权交易监管会组织下的区域监管体系。逐步建立起全国统一、开放的产权市场和反映区域特色的二、三级市场,形成健全的市场体系,为非国有企业参与产权交易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要在主板市场上对民企上市、发债、控股、参股等方面创造更为有利的环境,并分步推出创业板市场。(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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