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滋宜/全球华人竞争力基金会董事长
面对急速变化的经营环境,领导者淘汰率这几年明显增加,有些管理专家认为其中有些人的失败归咎于欠缺魅力(Charisma),所以无法吸引员工的认同与顾客的焦聚,对于这样的观点,你有什么看法呢?
我认为魅力确实是领导力的元素,但不代表它是企业经营的原则。
根据《The AmericanHeritageDictionary》对魅力的批注:一是领导者具有一种少有的个人特质可以引人奉献和热忱,二是个人吸引力与迷人魔力。
它的英文意思表达很完整,但有人在定义一的翻译多加“可以引人高度忠诚奉献”,我认为并不妥切,因为这样会将魅力曲解等同为领导力,事实上,对一家永续经营的企业或组织来说,领导力就是塑造对组织忠诚的价值观与凝聚力,严谨地遵行正确的原则,而非在滥用权力魅力制造个人崇拜。
像希特勒就是滥用权力魅力的领导典型。
1939年4月,希特勒在德国纽伦堡向青年说:“我们将一起带着我们的旗帜迎接胜利。”煽动德国年轻一代投入战场,相信自己是世界最好的人种,为“德意志精神”而战。当时他的演讲极具魅力,让绝大部分民众狂热起来,掀起了第二次世界大战,但走向战争是对的路吗?是负责任的领导吗?
他用魅力传递着仇恨、将国家带往灾难。
以此,就不难理解彼得·杜拉克说的:“有效领导力并不依附在魅力之上,艾森豪、马歇尔和杜鲁门都是有能力的领导者,但他们都没具有特别的魅力。”
所以,经营也是一样,领导者在思考自己是否有魅力的同时,更应该想想权力运用是否能以原则为中心?是否能够创造让人愿意承诺的远景与执行文化?
真正的领导魅力是,即使你不在此位,企业依然能够往永续的道路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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