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年度特刊资本摇篮·机构时代(63版)
本报记者刘鸿雁
见习记者刘畅北京报道
2003年堪称中国证券市场的“基金年”。
作为今年股市行情的组织者和发动者,基金为主的机构资金相互关照,配合默契,大兵团协同作战的迹象明显。
更为重要的是在下半年,基金联盟发起了反对招商银行发行百亿可转债事件。
作为机构投资者队伍中重要一员的基金联盟,代表着流通股股东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平台上对决,机构投资者的声音第一次在资本市场上引起如此强烈的震撼。而其引发的有关中国证券市场股权割裂问题的大讨论,也必将对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基金黑幕”的阴霾渐渐散去,阳光下,基金和中小投资者站在一起,敲响了机构时代渐近的钟声。
招行事件尾声
从基金联盟决定将这件事情“捅翻天”的那一刻起,基金经理们就抱定了“成仁”之志:毕竟招行发行100亿元可转债,在目前国内的法律框架体系下,虽有争议却不致命。
10月,股东大会上,招行大股东近乎强硬的表态,也是因为其手中握有“法律之武器”。
然而这则故事,却被演绎成始料不及的结局。
12月9日,银监会《关于将次级定期债务计入附属资本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发布。
关键时刻的关键一票投向了基金联盟代表的流通股东利益一方,招商银行有了新的选择——发行长期次级金融债。
招商银行董秘邵作生对记者表示,银监会的新政策拓宽了招行的融资渠道:“如果发行次级债这条路能走得通,那么我们将会尝试这种方式。”
“银监会出台的政策很及时。”基金联盟的发起人之一、基金兴华的基金经理石波对记者说,“既然现在有了次级债的途径补充资本金,那么招行方面就没有必要强行发行可转债。”他希望招商银行能以此为契机,调整原来的可转债方案。
至此,招行转债事件顿成峰回路转之势,招商银行和基金联盟找到了向对方互抛橄榄枝的机会。
而即使《通知》此时不出台,来自多方面的消息证实,现有的招行百亿转债方案肯定通不过证监会这一关,“改”,势在必行。
前车之覆,后事之师。
在招行欲融资之初,如果没有基金联盟挺身而出,以中小流通股东的实力,恐怕只能仰天长叹,徒呼奈何。
业内人士在招行转债事件的大讨论中指出,基金业因为有了这个实力,才能反对对自身利益的侵害行为,包括进一步引起社会对中国股市股权割裂痼疾的严重关注。在该事件平息之后,甚至能带动监管部门,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应法规,实施类别投票制度,扩大流通股股东决策权。
据悉,证监会正在制定相关保护流通股东决策权的过渡性法规。
基金的“自私”
事实上,基金经理们之所以在招行转债事件中挺身而出,最根本的原因,不是因为其有令人“仰止”的境界,而是如果在这个事件上不能“以儆效尤”,它极可能成为使基金利益受到严重受损的开端。
有业内人士评价招行事件时认为,基金经理完全可以用脚投票,一跑了之。但基金经理之所以如此大动干戈,最尴尬的一点是:“如果像招行这样的公司都可以令人失望,那么,投资于中国股市着实没有太多选择。”
所以,从这个角度讲,基金经理刻意维护的是其自身的利益,“动机上,基金是自私的”。
有市场人士认为,2003年上半年的机构行情是在价值投资理念指引下,一部分蓝筹股得到了包括基金和券商的共同认可,在投资集中度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时爆发出来的。
从第二季度基金重仓股的排名中可以看出,招商银行、宝钢股份、中国联 通、上海汽车、华能国际、上海机场、浦发银行、盐田港A、上港集箱、中国石化等蓝筹股纷纷入选,而且仓位之重令人咋舌:基金的重仓股集中度由第一季度的46%增至约56%。
重仓持股风险显而易见: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从8月26日公布100亿可转债计划起,到9月30日止,招商银行股价应声下跌10.75%。基金经理在评价招行融资方案欠佳时,“市场无形蒸发了10个亿”也是罪状之一。
机构时代来临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资本“逐利”,无可厚非。
抛开“基金联盟为维护自身利益而战”的动机不谈,在招行事件背后,我国资本市场的“新气象”正崭露头角:投资者结构正发生着变化。
一直以来,我国证券投资者以散户为主:1997年末,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中个人投资者与机构投资者的比例分别为99.7%和0.3%;到2000年上半年,两者比例则变为95.5%和4.5%。
有数据显示,今年新增证券投资基金首发规模已达635.4亿份基金单位再次刷新6年来基金年募资额的最高纪录,年内新增基金管理公司12家。目前证券投资基金数量已达109只基金净值约1678亿元,仅此一只力量就约占沪深A股流通市值的13%。
而始自监管者提出“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以来,机构投资者的队伍正迅速壮大。以证券投资基金、社保基金、保险公司、券商等为代表机构投资者悄然前行。这是一只无法忽视的力量,尽管招行事件之前,他们更多地选择沉默。
一般地讲,由于相当多的散户投资者缺乏系统的投资理念和一贯的投资策略,散户投资者主导下的证券市场,一方面投机意味较浓,另一方面,在我国的股权结构下,他们的弱势尽显无疑。他们的声音更多只是个人宣泄的渠道,对市场本身建树甚微。
而一个成熟的市场则以机构投资者为主,如美国的机构投资就占70%以上。
招行事件把在我国资本市场沉寂许久的机构投资者推上了舞台,某位基金公司高层在非正式场合曾向记者表示,“招行事件可以作为我国资本市场‘里程碑式’的事件,它的意义不在于成败得失。招行事件以后,今后的治理问题上,上市公司管理层及大股东会越来越重视流通股股东的意见。”
随着我国资本市场机构投资者的壮大,机构投资者无疑将成为流通股股东的领导者和代言人。在他们的作用下,包括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在内的诸多问题,将会以趋于良性的方式予以解决。
放在更广的范围及更长的时间内,今后本土机构投资者将不再形单影只,来自外资的力量——QFII,正影响着我们的市场。走过更多成熟市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面对中国资本市场的“生荒”时,也许,会提出更为有效的建议。或许,理想并不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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