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新土地运动69版
·编者按·
土地市场化的规则年代
·李一戈·
毛泽东有句话:中国的问题是农民的问题,农民的问题就是土地的问题。借用这句话,中国城市化的问题,就是农民的问题,也就是土地的问题。
自从上世纪80年代后期土地的市场价值被发现后,政府和开发商对土地的增值效应寄予了无限的想像空间。近17年来,中国地产市场出现三轮一波盖过一波的圈地运动。1999-2002年,全国发现53万多起土地违法案件,2003年发生16.8万土地违法案件,就是一种合乎逻辑的结果。
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已经并将继续无可逆转地使千百万农民失去土地,甚至被迫离开家园。此次宪法对征用农民土地有关条款的修改(建议案),虽然只增加“并给予补偿”的寥寥数字,仍透出根本大法对农民合法权益的应有尊重。
今年国家多个部门连续数月对土地市场的联合督察,既反映土地市场积弊之深重,也传达出高层施力整治的决心。无论是去年下半年开始推行经营性土地的公开交易,还是最近启动的《土地管理法》新一轮修改,最终的指向是而且只能是:土地的市场化和土地市场的规范化。
我国区域发展的巨大差异,城市化、工业化水平的不同维度,被专家指为确立土地战略和土地管理制度应有所倾斜的依据,可为资信。但正如众多土地违法案件所显示的,并为社会所担忧的事实是,地方政府和各类开发商在暴利寻租动因的驱使下,土地政策和土地市场曾被冲击得如此混乱无序,即使新一轮具有市场化取向的土地法规、土地战略、土地制度得以确立,如何保证其执行力?这就回应了叶剑平教授的一句话:监督和惩罚成本的支付必不可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