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磊
湖州、上海报道
法院的“绿色通道”
12月18日,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后简称吴兴区法院)七楼的办公室。
施国峰挥舞着手中的《吴兴区法院建立“民工工资纠纷案件绿色通道”的十项措施》(后简称《措施》)告诉记者:“内容已经基本确定,明天将上报省高院和市院。”
在这份两页的的文件里,记者看到“诉前财产保全立即办理”、“巡回办案、就地审理”、“裁定先予执行”、“一周执行回复制”、“诉讼费予以缓交、减交或免交”等措施。
施介绍,这其实是对于最高法院12月2日发出的对农民工工资拖欠官司依法快立案、快审判、快执行通知的一个落实。事实上,山东、甘肃、四川、重庆等省市的各级法院也已经建立起了处理欠薪纠纷的“绿色通道”。
然而来自基层的信息却显示,尽管司法救济的快速通道已经建通,利用率却是出奇的低。以吴兴区织里镇为例,派出庭盛丽萍副庭长告诉记者:“民工追讨工钱的案件在织里镇法庭受理数目至今为零。”而镇政府的数据表明,该镇每年的劳资纠纷事件超千。
盛分析认为这主要有三个原因:劳动争议实行“仲裁先置”,向法院起诉前必须经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打官司支出的成本高;民工向法院提起诉讼存在举证困难。
“织里镇的现象有一定普遍性。”北京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曹和平表示。法院“绿色通道”的建立从某种程度上讲“普法意义大于实质作用”。但曹同时指出,司法途径作为维权最后屏障,其意义仍是不容忽视。
1000亿欠薪现状与地方政府创新
据非正式的统计,目前中国有9400万进城务工的农民,被拖欠的工资估计在人民币1000亿元,而主要发生行业为建筑施工和餐饮服务。
以建筑业为例,民工工资被拖欠主因有四:部分开发商资金不足,盲目立项、开工;施工企业垫资施工,总包单位无力垫资又要求分包单位垫资施工,进而造成民工工资拖欠;包工头为了自身利益,故意拖欠;包工头不与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而且不按月发工资。
为了尽可能快地走出欠薪困境,据劳动与社会保障部法制司官员介绍,各地方政府已经开始了一场应急性的制度创新竞赛,“有事前的,也有事后的;有保护性的,也有惩罚性的”。总括而言,大概有几种。
一是欠薪保障金制度。深圳、上海、北京等地相继建立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在重点行业的企业中试行设立工资预留账户制度,企业预留部分资金专项用于发生欠薪时应急保障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是工资支付预警机制。广州、中山等市已经建立了工资支付预警机制,而从佛山市南海区实行的工资监控系统情况来看,效果极为明显:南海区罗村镇运用工资监控系统后,老板欠薪逃匿案较以前大幅度下降。
三是欠薪汇报制度。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和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企业欠薪报告制度的通知》,规定任何企业在欠薪行为发生前必须履行向企业工会或职工大会、企业主管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工会组织如实汇报的义务,并说明情况,提供偿还保证。
四是严重违规惩罚机制。今后无论是本地还是外地的劳务企业,恶意欠付农民工工资,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北京市建委将有权以一票否决制把这些企业逐出本市建筑市场,不许其继续经营。而湖北省也出台了各种措施:记入信用档案、暂停发包资格、不批准项目、不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停止投标资格、减少授信额度或终止授信、在资质年检中不予通过等。
强势维权代表从无踪到萌发
对于政府方面的创新,北京市隆安律师事务所的秦兵律师在表示赞赏之余也提出了他的观点:“上述的创新有个落实的问题,效果到底如何还要时间来检验。”
秦还以为,像今年“十大杰出青年农民”之一的吴贤德这样的“强势维权代表”,现在在民工中还非常稀缺,这个群体还缺乏维权的知识、信心和团体力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欠薪的发生和运动式的清讨将不可避免地轮回出现。在他看来,出路一方面是大量知识个体的热诚,另一方面是民间的组织化努力。
而后者,虽然目前还非常薄弱,但毕竟已经开始涌现。
据媒体报道,全国首个为农民工讨工资的律师免费服务团已在湖南挂牌成立。服务团由全国十佳律师、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主任秦希燕牵头,共16位律师组成,为农民工讨工资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
而在石家庄市,在社区建立工会组织的尝试也已经出现。裕华区东苑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会联合会主席范秀菊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办事处自2002年12月至今已在12个社区建立了工会联合会,有1120名会员。主要职能是代表劳动者参与工资集体协商和签订工资协议,帮助、指导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参与劳动争议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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