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宛丽
对那些在现阶段我国社会中出现的其职业的教育及科技含量较高、以脑力劳动为主,拥有较高薪水、私家轿车、私产房、较高质量的家庭生活,可以较阔绰地安排好自己的业余休闲生活,引领社会时尚潮流(包括职业、工作方式、消费及生活方式、交往方式等)的人群,时下流行“中产阶层”之说,更有甚者将其中的高收入者称为“新富群体”,还有比照党
的十六大报告中的提法称为“中等收入者群体”,等等。
从社会学的视角看,“新富群体”、“中等收入者群体”等,并不能完整概括现代工业化社会结构中的“中产阶层”的社会功能。社会学既有的研究认为,现代工业化社会结构中的“中产阶层”,“不是一个单纯、紧凑的阶层”,更不仅仅是一个以收入水平概念识别的群体,而大致有如下行为特征:
①职业构成以各种工程技术人员、科学研究人员、包括政府雇员在内的各级政治和经济管理工作者等的脑力劳动职业为主要成份;②除少数高级政府官员和高层企业管理人员外,他们已形成了一个由“靠工资谋生”的雇佣劳动者组成的集团;③他们的经济地位和政治待遇,一般地明显优于体力劳动者——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人,都程度不同地或拥有对劳动过程的直接控制权,或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拥有一定的发言权及影响力;④他们在社会政治及意识形态中秉持稳健、保守的立场,其政治态度、生活习惯、文化教养以及价值观念,不仅和一般体力劳动者有着明显的区别,并且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社会意识形态;⑤在保持现有社会地位上感到竞争所致的紧张、压力,普遍存在着“地位焦虑”现象;⑥关注并积极参与、推进现代社会公益事务;⑦强调尊重个人隐私,在社会生活中已形成一套私生活领域的行为规范及交往准则。
中国中间阶层的界定
应该怎样界定现阶段中国社会的中间阶层?我依据近几年对中国社会结构变迁中社会分层结构的经验研究和思考,借鉴西方有关理论,于2001年10月提出了一个对现阶段中国社会中间阶层的初步研究界定:所谓中间阶层,是指占有一定的知识资本及职业声望资本,以从事脑力劳动为主,主要靠工资及薪金谋生,具有谋取一份较高收入、较好工作环境及条件的职业就业能力及相应的家庭消费能力,有一定的闲暇生活质量;对其劳动、工作对象拥有一定的支配权;具有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社会关怀的社会地位分层群体。
依此定义,衡量是否为中间阶层的操作指标应为以下几项:
⒈一定的知识资本及职业声望资本:拥有较高的学历或市场稀缺的专业技术资格,从事的职业具有较高的市场回报及较好的社会地位评价。
⒉职业的工作、劳动方式:从事以脑力劳动为主的职业,包括那些以脑力劳动为主,兼具体力劳动的职业。如工程设计师、技术工人。
⒊职业权力:对其授权管辖的工作对象——如下属人员及其办公设备、工具、方式等,拥有一定的调度、支配、控制权;对其上司及其业务安排,有一定的建议权、发言权,如办公室文秘、工程师。
⒋收入及财富水平:主要指工资、薪金等所从事的合法职业的合法报酬和经合法手续获得的私人财富——包括以合法方式拥有的收入、报酬,如股票、利息、私人馈赠、遗产等,其收入及财富水平在社会中等水平者。现阶段,以个人人均年收入及财富拥有量折合人民币在25000-35000元,家庭(以核心家庭的三口之家两位就业者为参照)年均收入在50000-70000元为基准。
⒌就业能力:主要指具有中等以上国民教育学历水平、具有专业技术培训资历及掌握相应的职业专业技能。如持有高中毕业以上学历、各种专业资格考级证书、各种/级专业技术职称者等。
⒍消费及生活方式:有能力支付其中等水平的家庭消费;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为满足家庭成员丰富的文化、精神需要,提供必备的物质条件。如购私产房、私人汽车、定期旅游休假和相应的文化、社交消费等。
⒎公民、公德意识及相应社会关怀:包括道德自律——遵纪守法,举止文明,回报社会等的行为。如以实际行动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公益活动等。
中间阶层的社会功能
一般而言,中间阶层的社会功能应以能稳定一个现代化社会所需要的公正、有序、协调发展的社会结构为定位。就现阶段中国社会结构转型的具体国情而论,中间阶层的社会功能应体现为:
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示范功能。如在市场经济活动中,遵守交易规则,以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规范的形成。
⒉现代化社会价值观及社会规范的创建、引导功能。如在社会生活中,积极进取,勇于创新,遵纪守法的精神;平和、开放的心态;在公共生活领域讲文明、讲秩序;积极参与有益于现代化社会发展的社会公共事务;辅助弱势人群;尊重个性选择;以合法手段积累财富,并适时回报社会,等等。
⒊社会利益矛盾的缓冲功能。在社会分化加剧、贫富差距日益拉大的社会分层结构中,中间阶层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均居于中间状态,其一旦获得合法性地位及其社会认同,便有可能发挥该阶层的“中间价值”——预留社会政策调整空间,以缓解上、下两层的矛盾冲突。
据此界定,现阶段中国社会中间阶层,在大、中城市中,于社会消费及私生活领域有较明显的群体行为表现,并已产生了一定的社会示范作用;但于社会政治生活及公共领域尚未见出阶层群体之作为。
中国中间阶层的行为特征主要为:⑴在社会消费及生活方式上,讲究独特品味,惟西方文化格调马首是瞻;⑵开始形成特有的私生活领域的行为规范及交往准则,以不同程度的个性化行为抗衡传统价值评价,张扬个性;⑶关注自我的社会形象,追求社会成就,并具有一定的“精英化”、“贵族化”心态;⑷心身紧张,精神压力大,存在较强的“地位焦虑”;⑸关心并一定程度地投身社会公益事物;⑹对社会政治生活淡漠,热心社会经济改革,行为上既求稳、务实,又积极进取。
由此可见,现阶段中国社会中的“中等收入者群体”、“新富群体”、“高收入者”等,仅为中产阶层的雏形,而距推动现代化社会发展的定型社会规范及主流社会价值观的社会结构的主体力量还有相当艰难的发展路程。
这主要是因为受现阶段我国社会结构转型所规定,现阶段中国社会中间阶层一是被多重社会结构要素所分割——被不同社会发展阶段及其制度性质不同的多重社会(如农业社会、工业社会、技术社会等等)结构要素所分割;二是建构性互动——一种历史的承继与现实的建构、正式制度因素与非正式制度因素、先赋因素与后致因素等共同作用的互动结果。
就多重分割而言,主要有:⑴在社区资源分配格局中,现阶段中等收入阶层被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域社区所分割,导致社会认同“难产”;⑵在与生产资料的关系及其单位类型上,他们被不同经济所有制关系所分割,以至在资源占有及机会结构上具有程度不同的差别;⑶在价值观及社会行为规范方面,他们受社会结构多种分割的影响,呈现出传统性、现代性及“后现代”等三种不同社会属性,以致遭遇“阶层认同瓶颈”。
(作者系中国社科院社会学所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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