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合肥电近日,记者一行深入安徽利辛县农村采访,发现该县医疗卫生管理十分混乱,小小农村乡镇竟有70多家诊所,其中大量是无证营业的“医院”。
利辛县张村镇地处该县西北,现有人口7万多人,人口密集造成了医疗行业的生意红火。该镇街道上私人诊所琳琅满目,群众反映许多这样的医疗机构三证全无但照常营业。
张村镇卫生院院长张某的私家诊所规模比较大,对外自称为“医院”。据张村镇卫生院8位医生介绍,张某花了20多万元盖起两层小楼,对外开张了所谓的“医院”,与镇卫生院展开不正当竞争。张某的“医院”没有标明医院名称,仅在大门上有一红“十”字标记,没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里面布置十几张病床,工作人员均为张某亲戚。张某采取拉人头和转移病人方式与镇卫生院展开不正当竞争,鼓动群众介绍病人到此看病,视病情给予介绍人一定的报酬,比如阑尾炎的介绍费为50至100元。张某妻子也在镇卫生院上班,转移病人主要靠她操作。张某“医院”同时开设国家严令禁止的私人诊所手术室,甚至大胆实施破腹产手术。
据张村镇卫生院部分群众反映,他们的院长在2001年7月10日由于经济问题被上级停职,今年4月8日不公开复职以来没有到医院上班,而是忙自己的生意,卫生院的整套账目本也不知去向。张某拿着单位的公章不放,又长期不履行院长工作职责,目前镇卫生院涉及行政上的工作全部无法开展,职工意见特别大。
像张某这样无证、卫生条件存在隐患、医疗技术不过关的小诊所,在张村镇不在少数。根据国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责令其停止执业活动,没收非法所得和药品、器械,并可以根据情节处以罚款。当地卫生部门真该好好查查了。作者:叶俊学 潘书培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发布日期:2003-12-27星 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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