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新京报》评论员陈永苗就北京建筑企业建立建筑农民工工会发表社论《建筑农民工建立工会的社会意义》。我认为从实践角度出发考察,问题的关键在于:建筑农民工工会建起来容易,真正硬起来确确实实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则难。
在少数地方,工会的作用并没有完全发挥出来,主要任务成了发福利、组织文艺活动。建筑企业建立工会依然回避不了这个问题。当然,组建工会的意义是巨大的,可以改善农
民工一盘散沙式的状态,形成一股合力起来维权。但倘若受到太多的干涉,组建了工会又能如何?能真正维护农民工的利益吗?因此,建筑农民工工会不但要建起来,而且要硬起来。只要方式适当,建筑农民工工会硬起来是完全有可能的。农民工基本利益经常受到侵害,比如安全没有保障,工资没有保障等等,这些侵害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的生活,因此他们的“讨个说法”的意识最强烈,有的甚至冒着生命危险采取极端方式来争取自己的合法权益。这种强烈地希望等到公平对待的心理愿望,是建筑农民工工会硬起来最现实的基础。
除此之外,建筑农民工工会要硬起来还离不开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政府要支持,劳动执法部门在劳资发生冲突时,应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处理问题,保障农民工在法律上的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合法的维权行为。二是建筑农民工工会自身要团结,树立对工会权威性的认可,有侵害个人权益的事情发生时,不要自行解决,依靠并信任工会进行解决。有侵害整体权益的事情发生时,要在工会领导下开展集体维权行动。另外,有关部门应特别保护建筑农民工工会领导成员的合法权益,比如为他们开展活动提供一定条件和便利,保障他们不受打击和报复等。刘吉涛(山东硕士)(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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