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晓武,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资产处处长
题目:CEPA港澳与内地房地产业加强合作与交流的新契机(暂定)
简历:男,汉族,生于1967年10月,研究生学历,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资产处处长,土地估价师,北京仲裁委仲裁员。
1989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土地管理系土地管理专业,同月进入国家土地管理局地籍管理司地价管理处工作,直接参与了我国土地估价和地价管理体系的创建和完善。其中,1993—1994年赴英国格林威治大学土地与建筑管理学院土地估价专业研究生班学习。1998年8月进入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资产处工作,负责国有土地供应政策以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招标拍卖挂牌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等政策制订工作。
作为主要人员参与起草了国家标准《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城镇土地定级规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示范文本》等,是《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等法规文件的主要起草人。编写和参加编写的主要书籍有:《城镇土地定级理论与方法》、《土地估价理论与实务》《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国地产估价手册》、《地产价格评估》、《土地估价理论与方法》、《中国地价》、《国有土地招标拍卖理论与实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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