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娟
在很多人不经意间随手删掉信箱里的垃圾邮件时,殊不知,2003年全年发向中国邮件服务器的垃圾邮件达到1500亿封,垃圾邮件耗费了中国GDP超过48亿元,这是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的数据。
从电子邮件产生开始,垃圾邮件就跟上了不紧不慢的步伐,互联网发展程度越高,垃圾邮件就成愈演愈烈之势,并且已经开始向无法无天的境界攀登。著名网络安全研究机构GADICATIGROUP的研究指出,今年全球企业因垃圾邮件而引起的损失已超过205亿美元。情况如得不到控制,2007年时损失将暴涨到1980亿美元,到那时候,垃圾邮件将占总邮件比例的70%。
全世界开始醒悟过来,垃圾邮件已经成为继病毒之后的第二大互联网公害。
中国垃圾邮件数量颇为惊人。世界著名垃圾邮件对比库SBLDATEBASE统计显示,全球前10大垃圾邮件大国中,中国仅次于美国高居垃圾邮件第二大国。
中国的反垃圾邮件一次又一次在行动。2003年12月22日,中国互联网协会宣布,对未反馈回处理结果的有关IP地址,且继续发送垃圾邮件的,从12月25日零时起对其邮件服务器IP地址实施封堵过滤措施。这是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反垃圾邮件协调小组11月20日向社会公布了“垃圾邮件服务器名单(第二期)”之后的又一项有力措施。
国内的杀毒软件厂商看到了巨大的商机,也纷纷行动起来。由于反垃圾邮件的技术与反病毒的技术有类似之处,反病毒厂商进入这一市场具有先天的优势。在巨大市场机会的“魅力”之下,越来越多的反病毒厂商投身反垃圾邮件领域,金山、赛门铁克、趋势和美国网络联盟都提供了相应的解决方案。
随着垃圾邮件的疯狂增长,有预测显示,2003年,全球销售反垃圾邮件产品和服务的公司收入将达到6.53亿美元,而到2007年这一数字将达到24亿美元。
全球用一个统一的声音在呼吁垃圾邮件立法。
在美国,9月底,加州就通过了全美最为严格的反垃圾邮件法案,该法案禁止加州营销人员主动提供商业电子邮件,并禁止营销人员向加州居民发送此类邮件。到今年年底,美国将有50个州通过反垃圾邮件立法。12月中旬,美国总统布什签署通过了Can-Spam垃圾邮件管制法案。
在欧洲,2003年年初,法国国民议会表决通过一项议案,禁止向个人发送商业广告性质的电子邮件,除非事先征得收件人同意。鉴于许多垃圾邮件是“境外来客”,10月31日欧盟正式实施了与法国类似的法案,在欧洲范围内全面禁止跨国滥发电子邮件的行为。
在澳大利亚,联邦政府2003年12月19日宣布,澳大利亚的反垃圾邮件法案在获得王室同意书120天之后将在明年4月11日成为法律。从明年4月11日起,坚持滥发垃圾邮件的企业每天最多可罚款110万澳元,约81.1万美元。
从意识上来说,中国的各方人士也都认为,反垃圾邮件立法是一件刻不容缓的事情,“要真正解决垃圾邮件的问题非立法不可”是代表性的观点,但有关人士认为的“先制定部门规章,再过渡到国务院行政法规,最终实现全国人大立法”看来还需要一个相对较长的时间段。
然而立法能解决一切问题吗?一篇题为“美国垃圾邮件立法,消费者是最终输家”的评论尖锐地指出,由于Can-Spam立法针对合法发送垃圾邮件者设定了许多规范,比如广告中必须加入公司名称与地址;不得使用捏造的回邮email地址;邮件中必须有机制让收信者取消订阅等等,这就给大多数所谓“良性”的垃圾邮件留下了广阔的天地,只要“合法”发送垃圾邮件就可以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消费者的权益仍然没有得到保证。
所以在全球范围内,除了立法,通过技术、经济等各种手段来消除这一互联网公害也是行业正在探索的,将不断进行下去。
《国际金融报》 (2003年12月26日 第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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