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产地标志成石湾公仔护身符
不久,佛山著名的石湾公仔在出口的时候身上将贴附一个“护身符”———原产地标记认证标志。据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近日向“红狮”牌石湾美术陶瓷(石湾公仔)颁发了原产地标记注册证。这是到目前为止,我省首个获得原产地地理标志的工艺品,也是佛山市惟一一个获得原产地地理标志的产品。这对保护石湾公仔在国际市场上的合法利益
有着重要意义。
据介绍,对石湾公仔实行原产地保护受到不少石湾陶塑艺人的欢迎。中国工艺美术大师梅文鼎说,他在欧洲曾见到有用白瓷做的仿石湾风格的陶塑“钓鱼公”售卖,也号称是石湾公仔,但其实石湾公仔一般不用白瓷的。这次原产地标记申领成功,那些非石湾产的陶瓷制品就不能再以“石湾公仔”的名义出口售卖。另一位国家工艺美术大师刘泽棉也认为获得原产地保护其实是石湾陶塑艺术“祖师爷”的地位在国际上的确立,更有利于石湾公仔文化的发扬光大。
目前广东共有4个产品获得原产地地理标志,5个产品获得原产国标记。
涪陵榨菜和余姚榨菜:一场没有必要的纷争
今年9月以来浙江余姚榨菜和重庆涪陵榨菜关于原产地保护的争执,确实给很多企业上了一课,增强了它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和国际市场观念。但同时,有关专家指出,这其实是一场没有必要的纷争。
2003年8月,浙江余姚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提出原产地保护申请,通过了审查,并开始为期3个月的公示。9月,重庆市涪陵区政府就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异议。在异议书中,涪陵方面列举了浙江余姚不能获得原产地保护的几大理由。随后,涪陵也向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原产地产品保护申请。
11月下旬,由国家质检总局组成的专家组赶赴重庆涪陵,进行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并形成初步意见:涪陵榨菜也即将加贴原产地产品标记,受到原产地产品保护。
事情发展到这一步,有人会问:究竟谁是中国榨菜的原产地?谁应该受到原产地保护?重庆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务处处长刘立中介绍说:“浙江余姚的榨菜注册原产地标记,只是作为一种产品的标识来用,并不说明中国榨菜的正宗产地就是余姚,它并不证明榨菜的历史。因为只要有特色,产品在本领域是出众的,都可以申请原产地保护标记。同样,重庆涪陵也可以申请涪陵榨菜原产地标记保护,因为涪陵榨菜与余姚榨菜是不同的两种产品。待到涪陵榨菜和余姚榨菜都正式通过审核并完成公示后,国际国内市场上将会有‘涪陵榨菜’和‘余姚榨菜’两个原产地标记并存,最终由消费者凭借自己的喜爱进行选择。”
所以,申请原产地标记及其原产地保护政策,与此前涪陵和余姚两地争取“中国榨菜之乡”不同,两个标记可以同时存在,并没有排他性。刘立中说,虽然是一场误会,但是这个事件促使一些企业开始更多地思考国际市场规则方面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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