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型增值税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
记者单羽青12月24日北京报道我国将从三方面加快推进税制改革,重点包括:将生产型增值税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改革出口退税机制。
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今天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表示,加快税制改革,目的是逐
步完善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税制体系,为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创造一个比较宽松的财税环境。下一阶段,我国将要重点推进以下三方面的改革:
一是将生产型增值税调整为消费型增值税。为了扩大社会投资,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拉动内需,提高经济自主增长能力,必须根据国内国际形势的新变化将生产型增值税改为消费型增值税。改革后财政虽会暂时减收,但从长远看,会相应增强企业投资能力,由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对市场信号反应灵敏,而且投资风险自担,企业自主投资的效果优于政府直接投资,从而可以更好地促进经济发展,并相应带来财政增收。
二是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现在我国对内、外资企业分别实行不同的所得税制,虽然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名义税率相同,但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享受更多的税收优惠,外资企业比内资企业实际税负低10个百分点左右。也就是说,内资企业实际上享受的是不公平待遇。在改革开放初期,这样做虽有失公允,但有利于吸引外资和扩大开放,是必要的。
目前,我国改革开放已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特别是在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市场更加开放,内资企业税收负担比外资企业高,既不利于平等竞争,也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要求,必须改革现行企业所得税制,在适当调整税率的同时,实行统一的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在此基础上,依法加强税收征管,使名义税率和实际税负尽量接近,以利于改善投资环境,促进公平竞争。
金人庆说,上述两项改革涉及财政承受能力和对外开放问题,既要积极稳妥,又要统筹考虑.
三是改革出口退税机制。这项改革的方案今年已经出台,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特别是要根据国内外经济和外贸出口形势的新变化,以及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进一步予以完善,使之更符合实际,更有利于促进外贸和经济发展。
金人庆表示,此外,还要认真研究、积极探索,适时完善消费税,适当扩大税基;改革个人所得税,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清理取消有关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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