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过于集中不利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亚洲公司治理任重道远
几年前,当美国和欧洲公司纷纷出现会计及企业治理危机的时候,许多投资者以为,亚洲公司看上去不算差。可是,当投资者更仔细地审视其他地区的公司是如何管理的时候,他们发现事实恰恰相反。
香港股东权益活动家、webb-site.com网站出版人韦伯(DavidWebb)认为,过去几年美国发生的问题让人们更加关注亚洲企业的治理问题。尽管这种关注促使了某些改革措施的出现,但亚洲公司在许多方面仍远落后于许多其他地区的公司。
改善公司治理,除了要制定更多监管条例,还需要公司和股东们改变观念。无论是何种改变,公司都将从中得到裨益。新加坡的投资经理戴德斯科称,好的企业治理总是会获得市场的回报,治理差的公司股票通常落后。
许多投资者认为,亚洲公司的主要问题就是股权集中。根据世界银行统计的数据,亚洲2/3的上市公司是由单一大股东控制,而在美国这个比例仅为3%。这意味着,董事长所做的决策,相对公司的利益而言,更容易受到个人经济利益的影响。
以家族公司宝途集团为例,这家香港上市公司去年以1.36亿美元的价格将利润颇高的人造圣诞树业务的大部分出售给由私人控股的GI公司。尽管宝途集团的小股东赢得了大股东的一定程度的让步(主要是由于以韦伯为首的一些人的抗议),但小股东们仍不能阻止公司将出售圣诞树业务。尽管董事会主席高长昌并未直接参与投票,但与他有关联的持有较大股权的董事,如他的侄子等,却参加了投票。最后,交易被以53%比47%勉强得到通过。
宝途集团投资者每股获得0.26港元,大大低于许多小股东认为他们应得的报酬。该股股东现持有25%的圣诞树业务和不赢利的电脑动画业务,由高长昌的儿子管理。该公司在缩股后,股价仅为交易公告前的四分之一。
韦伯认为,授予股东集体起诉公司的权利是提高亚洲企业管制力度的最佳途径。他提议再加上一种应急酬金办法:即小股东与律师协商,在官司打赢之前只支付给律师象征性的服务费,如果输了官司就根本不支付费用。根据目前许多亚洲国家的司法制度,其中包括香港,这种付费方式是不被允许的。
韦伯的另一个心愿就是,规定独立董事只能由独立股东选举产生,禁止管理层和控股股东参加投票。董事制度通常被视为对公司服务或与管理人士私交的奖赏,这使得许多能力不够的人当选为董事。
今年,亚太地区股票市场的指数大幅上扬,有些股指的涨幅甚至超过50%,在这样一片欢腾的景象中是很难做到考虑风险的问题。但是,如果更多的企业管制风险被根除,那么这些股市还将表现更佳。毕竟,根据明年的收益预期,除日本以外的亚洲股市的本益比约为15倍,而美国为19倍。(据道琼斯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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