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玻璃北美反倾销案再获胜诉
新快报讯 (记者 辛木 通讯员 林逾东)福耀玻璃旷日持久的对美反倾销案上诉请求获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支持。
福耀玻璃集团负责人昨天向本报透露,18日,福耀玻璃美国反倾销上诉案所委托的美
国律师杰弗里在写给福耀玻璃集团反倾销案负责人黄中胜的邮件上说,美国国际贸易法院伊顿法官对福耀上诉案已作出裁决,对福耀上诉书上9项主张中的8项予以赞同,同时已发出命令书将该案退回美商务部,要求重审。
这意味着我国汽车玻璃继加拿大反倾销胜诉后,在北美反倾销诉讼案中再获胜诉。
美国国际贸易法院发出的命令书,要求美商务部根据它的裁决启动重审程序,限期在90天内出具报告。
据业内资深人士分析,商务部在“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或怀疑”这个问题上,会想尽办法来维持原来的裁决,因为福耀案对商务部其他的反倾销案来说是非常关键的。在这些案子中,商务部也依据非相关产品可能存在的补贴而拒绝采用出口商的市场经济国家采购成本,而这些案子还没有因为这一补贴问题提起起诉。2001年9月,美国PPG公司向美国、加拿大贸易法庭起诉中国4家企业的汽车挡风玻璃产品在北美市场进行倾销。2002年8月31日,加拿大贸易法庭对来自中国的汽车挡风玻璃产品反倾销案作出终裁:中国的汽车挡风玻璃产品在加拿大市场上没有倾销,并未对加拿大的相同产业构成损害。根据此判决,中国的所有汽车挡风玻璃产品将可以继续以零关税进入加拿大市场。但美国方面仍坚持加征11.8%的反倾销税。
据悉,为应对美加两国的反倾销诉讼,福耀前前后后投入费用3000余万元。(晓健/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