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黄磊)
记者近日获悉,目前很多信托公司除了开发现有的房地产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外,还在积极开发一种新型的房产信托———按揭信托计划来解房地产开发商的资金之渴。
今年央行上半年出台了121号文件,愁坏了一批指望通过按揭贷款而迅速实现销售取得
资金的开发商,他们纷纷开始寻求能够代替银行信贷的资金来源,信托公司正好可以大展拳脚。据统计,目前中国市场上信托资金约50亿元,其中房地产占40%,主要是用于房地产项目开发方面,针对销售的信托比较少见。而据记者了解,沪上一些信托公司正在开发这种按揭信托计划,目前已有信托公司正与专门的按揭证券服务公司开始接触,准备协作开发此业务。一位信托业内人士给记者阐述了按揭信托的整个流程,首先,信托公司向投资者发放收益凭证,将所获取的资金贷款给按揭贷款购房者,买房人再将资金返回给开发商,并在结构封顶或商务用房竣工之前,每月定期向信托公司偿还贷款。待到结构封顶或商务用房竣工之后,也就是说符合银行按揭贷款时,信托公司将贷款资产转让给银行,这样,银行每月将从买房人那里获得按揭贷款偿还。而信托计划的投资者的收益则来源于“买房人在结构封底前的月供+信托公司获得的银行回购款-信托公司管理费”。
但同时上海中泰信托研究部的杜博士指出,按揭信托也存在一定风险,其中主要包括买房人和开发商的信用风险。对于买房人的信用风险控制,就要求信托公司严格地审核购房者的信用水平。而且信托公司对开发商的资质审定也要相当谨慎。另外,值得指出的是,该产品的适用有一定局限性,它只不过是填补原有金融制度缺失后的金融创新产物。未来随着房产金融市场的成熟,它很有可能被其他更优越的金融产品所代替,如房地产产业基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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