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黄海昀
时至年关,各白酒厂商动作频频,纷纷对明年市场排兵布阵。记者近日获悉,2004年茅台在渠道方面将推出新举措——总经销制,改革试点放在广东。同时在加强专场店管理和加大打假力度方面也将有新动作。
茅台的经营模式一直以经销商为主,然而市场发展体制的落后严重影响了茅台的步伐。对此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袁仁国表示,要在发展上有所突破,最主要的是要实现体制创新,其中,从2004年1月1日起以广东为试点实行总经销制改革便是重要一步。
广东试水总经销
本月13日,茅台在深圳成立了茅台深圳商贸有限公司,为独立法人的私营公司。据经销商透露,该公司是隶属于茅台集团的独立子公司,总经理由现在的茅台股份公司的广东片区经理谢正怀担任,这个公司的权责几乎等同于未来的茅台广东总经销商。
从2004年1月1日起,所有的广东经销商都必须从深圳商贸公司提货,不再直接同茅台股份公司联系。深圳商贸公司将给在广东销售的所有茅台酒颁发“身份证”,即广东专销标贴,外埠的茅台酒一律不得在广东销售。深圳商贸公司一旦发现辖区范围内某经销商销售外地茅台酒,将停止对其供货并施以处罚,供给经销商的货每瓶也要增加5元的标贴费,外加1到2元的浮动价格。
不过,此种模式也有广东部分经销表示异议。首先他们认为经销商要为茅台的“身份证”交费(每瓶5元),另外还要额外交管理费用1-2元,他们担心这种“特别身份”的茅台将与其他区域普通的茅台在价格上造成冲突,从而引发窜货;其次,他们认为以往直接将款打往茅台厂,由厂家直接发货,而现在却要把款打给总经销,货源的供应成为最大的担心。
也有经销商认为这是一种垄断经营行为,在层层加码的背后是利益之争,而受制约的肯定是广东经销商。
对此茅台内部人士称,实行总经销制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市场和维护价格体系,在广东试点之后将会在全国推广。茅台股份公司总经理乔洪表示,在广东实行总经销制是对打击低价和恶性窜货的一个试探性措施。他说,最后希望每个省成立一个分公司,进行规范管理,从当前来看确实存在一定的难度和局限,打破原来的销售格局需要一个过程。
加强专卖店监管
据介绍,2004年茅台将分片区对专卖店的管理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加强管理,并根据为每个专卖店配备电脑一台实现信息化管理。另据了解,茅台专卖店必须按要求进行商品的有效陈列、经营指令性产品,非指令性的产品不得超过20%,没有批准的坚决不能陈列,茅台专卖店管理科将进行定期检查。袁仁国表示,2004年茅台专卖店将增加到500多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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