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渊
利率市场化是货币当局逐步放松对利率的直接控制或限制,让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利率水平的过程
在中国,利率市场化将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这次给予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更大的
自主权,实际上是向贷款利率的全面放开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在岁末各路大小新闻“集中上市”之际,有一条金融改革信息也夹杂其中,似乎有些被忽略了。但也许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的人会感受到它的分量。
中国人民银行日前宣布,调整超额准备金存款利率,由原来的1.89%下调至1.62%。更重要的是,央行同时宣布,从明年起将扩大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引人注目的是,这是继今年9月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之后,央行出台的又一重要货币政策措施。目前可以肯定的是,它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将是重要而深远的。
印象中,央行上次调整贷款利率还是在4年前。当时决定利率上浮的范围是10%至30%,而且规定,要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大企业可上浮10%,中小企业可上浮30%。其后,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在与企业打交道中,只能将利率控制在如此有限的范围。
而这一次,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调整的幅度是相当大胆的。新规定的突破在于,今后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将扩大到贷款基准利率的1.7倍,农村信用社更可扩大到2倍。同时,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下限保持不变。此外,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规模大小分别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
笔者认为,这一改革举措可能带来的最明显变化,将是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贷款门槛会进一步降低。
这是因为,银行发放贷款最担心的是风险,而补偿风险最直接的办法就是调整利率。以前银行贷款利率最多只能上浮30%,这个幅度可能不足以补偿风险。而现在贷款利率最多可上浮70%,这就使那些以前不太容易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可以通过多支付利息的方式从银行获得贷款。
与此同时,新规定不再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和规模大小,来分别确定贷款利率浮动区间,这也使企业之间的竞争更加公平。今后,商业银行在开展贷款业务时,可以在充分考查中小企业实情后,根据确定的贷款风险,适当提高或降低利率。这样,各类企业将能较公平地得到资金支持,银行也可获得更合理的收益。
不过,这只是短期效应。如果从更长远的角度看问题,还可以把这看作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
目前,中国正在逐步进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并且已经放开了同业拆借利率、债券回购利率等,但存贷款利率还是由政府管理。今年初,央行对外正式公布了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总体思路:先外币、后本币;先贷款、后存款;先长期、大额,后短期、小额,并宣布建立由市场供求决定金融机构存、贷款利率水平的利率形成机制。
简而言之,利率市场化是货币当局逐步放松对利率的直接控制或限制,让资金市场供求关系决定利率水平的过程。在中国,这将是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这次给予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更大的自主权,实际上是向贷款利率的全面放开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
一般认为,从长远来说,银行利率市场化不仅有利于落实商业银行业务经营的自主权,同时也有利于商业银行推出新的金融工具、产品和服务,促进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进而提高经营效益。而这样的局面,显然是关注银行变革的人最希望看到的。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经历多年改革后,生产和生活资料价格已逐步放开,现在最重要的资金价格,也就是利率也正逐步走向开放。
《国际金融报》 (2003年12月23日 第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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