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2月21日《新京报》报道,一位老人掉在湖北襄樊市某化肥厂旁的水沟里一个多小时,他养的狼狗连拖带咬将他救起,之后,狗守在老人身边不让他人救助。为了将受伤、受冻而又神志不清的老汉尽快送往医院救治,公安、消防人员多次上前,但狼狗十分凶猛,忠实地护着主人而容不得他人接近。无奈之下,一名消防队员只好用绳索将其套住,其他队员一拥而上,用棍棒将狗打死。
古今中外,义犬护主的故事不胜枚举。就是这样一只以救人为本能的动物,到最后,却要用自己的生命付出代价,不由人不感到一丝酸涩和遗憾。狗虽聪明,却没有智慧到可以分辨人类善恶用心的地步,愚忠的守护,只是尽了一只狗儿应尽的天职;而人类却拥有远远高出狗儿的智商和机巧,面对这种处境,难道除了“就地打死”,就想不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既可救出老人性命又可保全义犬的周全办法。
笔者无意评判孰是孰非,更不是说狗命比人命更重要,只是,当我们处理任何问题都持着“以人为本”的原则时,我们是否也应该反思,我们能不能以尽量减少甚至避免牺牲或残害其他物种的生命为一个前提条件?
老人生命面临险境,采取果断行动无可厚非,只是,当时老人的情况未必就危急到一分钟也等不了的地步,就在这一分钟里,也许我们的救护人员和旁观诸人就能够找到一个办法将狗先带离现场再给人施救,比如,用厚纱布或衣物包裹四肢接近狼狗再使用麻醉类针剂,或用绳套类物品将其套牢拖离。但是,没有人愿意多花一些时间为动物考虑,人们轻率地选择了简单、省力却又残酷、冷血的“打死了事”。
生命对于人和动物同样宝贵。当对人类生命的“尊重”是建立在对其他生命的“不尊重”甚至是“忽视与冷漠”的基础上时,我们就丢失了人类独具的仁爱之心与平等对待生命的道德准则。
只有当我们既懂得关爱人类自身,同时,还能兼顾到其他形式生命与人类同样的苦乐感受时,“以人为本”的口号里才不至于回响着其他生命的悲号声,而我们人类,才真正表现出了一个高级物种应该表现出的姿态。王培(北京动物保护工作者)(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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