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报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和多次友好协商,公司于近日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管委会行政管理处(以下简称“管委会行政处”)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海泰绿色产业基地一期项目运营工作取得重大进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海泰绿色产业基地一期项目基本情况
海泰绿色产业基地是公司2002年自行规划和投资建造的全国最大孵化器群,该项目位于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华苑科技新城。海泰绿色产业基地一期项目于2003年初全面开工,建有现代工业标准厂房、现代工业单元式厂房和商务写字楼。
二、《房屋租赁合同》主要内容
(一)出租房屋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座落于华苑产业区二纬路6号的A-F座、A1-D1座;出租面积103588.13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自2003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
(三)每平方米日租金为:第一年1.50元人民币;第二年1.00元人民币;第三年0.90元人民币;第四、五年0.80元人民币。
租赁期内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支付当期租金。
管委会行政处已于2003年10月1日起启用上述租赁的房屋,按照公司与其事前约定的面积核算方式,即每年6月30日和12月31日前分别确认面积、支付当期租金,2003年12月起双方开始租赁面积的确认工作,2003年12月18日双方完成了上述工作并签署了《房屋租赁合同》,该合同于2003年12月19日获准登记备案。
三、对公司发展的影响
上述合同的签署是公司厂房销售租赁经营工作所取得的又一重大成果,体现了海泰绿色产业基地运营工作的良好开端,使海泰绿色产业基地实现了当年投资建设、当年实现收益的理想目标。
该合同的实施有利于本公司2003年经营业绩的增长,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未来年度经营业务发展和业绩增长的持续性和稳定性;海泰绿色产业基地一期项目的良好运营,为海泰绿色产业基地的滚动开发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将进一步促进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该合同的生效执行标志着公司与政府之间形成紧密的市场客户关系,有利于增强公司市场盈利能力;海泰绿色产业基地的开发建设,充分满足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招商引资的需要,它产生的产业聚集效应将有利于公司搭建核心产业平台,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特此公告
天津海泰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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