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03年12月21日下午14时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六名(董事赵庆新先生、宋全启先生、独立董事方亮因事未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讨论并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
一、选举李新元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
二、聘任孙学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三、聘任罗剑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四、审议通过《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详见http://www.sse.com.cn)。
独立董事尹效华、杜海波发表独立意见,同意以上议案。
特此公告。
河南竹林众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相关人员简历
李新元先生:34岁,大学文化。曾任众生集团总经理助理兼财务部经理,竹林众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孙学智先生:30岁,大学文化。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众生集团股改办主任、总经理助理,竹林众生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罗剑超先生:30岁,大学文化。1995年参加工作,曾任竹林众生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证券部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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