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何晓晴
在日前举行的珠三角信用担保与民营中小企业发展座谈会上,广东银达担保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思聪呼吁,担保业发展到今天,其业务拓展仍存在着许多困难,担保业自身也存在着诸多问题,担保业非常需要政府、金融机构等有关部门来推动其发展。
李思聪表示,目前担保业的法律环境仍不完善。现在信用担保业主要依据《担保法》来开展业务,近年来由于担保业的迅速发展,但政府对担保业的行业地位、业务制度的规范、业务领域的界线等都没有明确规定,可以适用的有效法律及细则均不完善,以致担保业在业务开展过程中,面对一些法律纠纷、责权的界定难以找到有效的法律依据。如,担保机构的反担保抵押合同登记政府部门不予办理,担保公司与合作的银行如何分担风险也缺乏法律依据等。
此外,对担保业的行业管理还缺乏职能部门,担保业发展处于自生自灭阶段。
李思聪指出,目前对担保业没有市场准入制度,容易造成一损俱损的行业风险。如果准入不严的话,有可能会使一些缺乏资金实力和管理能力的企业或个人进入担保行业,引发行业风险,从而引发新一轮的金融风险。
李思聪呼吁,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担保业的财务核算制度。他表示,至今有关部门仍未颁布担保机构的财务核算制度及相关办法,使得担保企业的财务核算制度只能比照一般服务性企业的财务制度执行,难以准确反映担保机构的经营状况。
另外,对担保企业的税收优惠制度也应进一步放宽。李思聪表示,目前,有关部门只对加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单位”的担保机构实行三年免征营业税,而其它担保机构都无法享受到任何税收优惠。不少新成立的担保机构,由于无法享受营业税、所得税的减免,使企业经营负担较重。
李思聪坦言,目前,社会对担保机构的生存和发展支持不足。他建议,就尽快建立起财政补偿机制。由于中国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健全,法律环境也有待改善,担保机构的生存环境十分严峻,时刻要准备承担经营中出现的高风险。对此,有关政府部门应为担保机构创造一个宽松的发展环境,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出现的代偿损失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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