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财经》近期刊登了蒲少平先生的文章《拷问招行:中国最大的金融蓝筹股业绩真实吗》(以下简称蒲文),对招
行的业绩提出了一些疑问。对这些疑问,我们难以做出较为准确的证实,但该文有值得商榷的地方,现把我个人的观点论述如
下。
一、关于不良贷款时间结构疑点
传统上,国内银行执行财政部的“一逾两呆”,上市银行于前几年开始执行五级
分类标准。一般地,五级口径标准更严格。
蒲文根据招行2001年五级类不良资产117亿元、前3年累计核销34亿元等数据,认为1997年招行可
能有151亿元(117亿元+34亿元)不良贷款,而在《1998中国金融年鉴》中,招行的不良资产只有52亿元。蒲
文对此有疑问。我们着重指出以下几点:
1.蒲文模糊了两种口径的不良贷款概念。《1998年中国金融年鉴》中披
露的不良贷款用的是“一逾两呆”标准,而蒲文推算1997年不良资产(151亿元)时使用的是五级标准。这样直接比较
没有多大意义。
2.2001年底,招行五级类不良资产117亿元,这是按新标准合计计算的历年来不良资产的余额,加上1
999、2000、2001年核销的34亿元,合计151亿元。我们认为,按151亿元计算,招行应该没有缩小不良资
产数。
二、关于表外应收利息和非应计贷款
蒲文的疑问之一是,招商银行披露的五级分类不良贷款在逐年下降,但其
表外应收利息却逐年上升。
我们的看法是,这不值得大惊小怪。原因在于,2000年末以来,招行五级类不良贷款余额下降幅度不大,1
999-2002年4年间,年均不良贷款余额144.5亿元。假设贷款利率为4.80%,则1999年-2002年由
此产生的应收利息年均约7亿元,4年累计28亿元。估计2003年上半年再产生表外利息约3亿元,合计31亿元。这说
明,由于不良资产下降幅度有限,累计的表外应收利息必然上升。
原文的疑问之二:从招商银行招股书和年报可得出2
001~2002年底该行表外应收利息账龄结构;以该行披露的平均贷款利率4.8%,大致可估算出贷款本金数额。招商
银行2002年底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大约有215亿元。而该行披露的2002年底非应计贷款仅为98亿元。
表外应收利息是按不良贷款计算的利息的历年累计数,按此累计数和贷款利率4.80%反推不良贷款本金,推
出的结果是大体是历年来每年不良资产的合计数,此数没有意义。正确的做法是,按某一年如2002年新增表外应收利息余
额和4.80%的贷款利率反推不良贷款余额。
三、关于重组贷款疑点
蒲文指出,中国人民银行2001年12月正
式颁布的《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第七条规定:需要重组的贷款应至少归为次级类;重组后的贷款如果仍然逾期,或借款人
仍然无力归还贷款,应至少归为可疑类。而据招商银行招股书,截至2001年底,该银行137.54亿元的重组贷款中,
有77.1亿元没有被划入次级类,而是被划入正常和关注类;而47.97亿元重组后仍逾期的贷款中,只有25.39亿
元划入了可疑类,其余划入了次级类。
我们的看法有二:
1.招行的招股书中说,将137.54亿元重组贷款中的77.1亿元划入正常和关
注类,而没有划入次级类(违反人行之规定),原因是与之相对的贷款户(企业)多在公路、邮电通讯和电力行业,这些企业
多为优质客户。本来应该对这些企业发放中长期贷款,但人行对中长期贷款有比例限制,只能发放短期贷款,到期时再续贷。
2.招行上述做法的确与人行的规定有矛盾,但此等事情很多。如按人行规定,商业银行也应为银行承兑汇票计
提呆帐准备金,但民生银行就没有。再如,按规定,计入资本成分作为附属资本的只能是呆帐准备金中的一般准备金,但所有
的的上市银行都把专项或特别准备金也计入了。
四、关于一年内贷款净额疑点
蒲文认为,从公式“贷款净额=贷款-
呆账准备金”可以看出,“贷款净额”一般应该小于“贷款”科目数额,但四家上市银行在资产负债表内披露的“一年内贷款
”和在资产流动性情况披露的“一年内贷款净额”中,常出现“一年内贷款净额”大于“一年内贷款”的现象,令人不解。惟
独民生银行2001年报中的资产负债表披露,“一年内贷款”为613亿元,而在财务报告“附注八.到期日分析”中披露
,“一年内贷款净额”为553亿元。难道该银行一年内贷款提取呆账准备金60亿元?但实际上,该银行2001年报披露
,全部呆账准备也只计提19亿元,两者之间相差至少41亿元。
我们的看法是:按原作者的数据,民生银行2001年的“一年内贷款净额”(553亿元)恰恰小于“一年内
贷款”(613亿元),这就是原作者说的正常情况。
当然原作者想问的问题是,民生银行2001年的“一年内贷款
净额”(553亿元)小于“一年内贷款”(613亿元)的差额60亿元到哪里去了?对于该问题,我们无法提供比较准确
的答案。
五、关于存款准备金疑点
蒲文认为,中国人民银行2002年规定的存款准备金率为6%,当年招商银行存款总额为3004亿元,但在
央行的存款准备金却只有6.7亿元,比其它三家银行少得出奇,这又事出何因?
实际上,招行2002年年报资产负
债表中,清楚地写着“存放中央银行款项”403亿元,依此计算,其存款备率为13.4%,远远超过法定准备率。看来,
原作者搞错了一个十分简单的数字。换个角度看,中央银行管理着法定准备金,商业银行必须满足法定标准,这应该是没有疑
问的。
六、关于招行的债券投资收益
蒲文认为:债券投资是该行利润的主要来源之一,而其贷款业务的赢利能力则偏低,不但低于债券投资……
之所以得出这样的判断,是蒲文未全面理解利润表。
招行2002年利润表的主要项目及排列方式是:营业收入95.69(单位:亿元,下同),营业支出37.
96,营业费用38.30,投资收益22.27,营业利润41.70,扣除资产减值准备支出后利润总额25.70,净
利润17.34。蒲文想说的是投资收益22.27亿元高于净利润17.34亿元。但必须注意的是,招行未把投资收益放
在营业收入里面,因而其投资收益既未与营业支出配比,也未与营业费用配比,所以,直接比较毫无意义。
浦发银行、
深发展利润表的列示方式与招行相同,民生银行、华夏银行与招行利润表排列方式有差异,不同之处是把投资收益放在营业收
入里面,而未作为一个大项单独列示。如何列示关系不大,关键是分析人员应尽量知道不同的银行是怎样编制利润表的。如果
非要将投资收益与其他指标比较,建议与主营业务收入(等于营业收入加投资收益)比较,招行的投资收益占主营业务收入的
比例为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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