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金融报记者 安明静 发自银川
12月20日,国家发改委投资司副司长孔令龙透露,由发改委起草的《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将从投融资方式、管理方式的改革和创新,以及简化行政性审批等方面,大大调动社会投资积极性,以满足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据悉,该方案目前已经提交国务院审批。
孔令龙是出席由银川市政府主办,清华大学以及宁夏哈纳斯天然气有限公司承办的《中国城市基础设施改革与发展国际研讨会》时作以上表述的。
严防幕后公关
由于基础设施的自然垄断性,投资基础设施行业一般风险较低,而收益稳定,因此对投资者极具吸引力。
针对目前很多城市在基础设施建设招商中仍然采取一对一谈判方式,甚至是在投资者幕后公关许诺,从而导致消费者和公众利益受损的情况,孔令龙指出,“公开竞争非常重要。”他表示,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公平的市场运行环境和合理的投资回报机制。
拓宽融资渠道
据悉,《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强调,对于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政府要创造条件,利用特许经营、投资补助等多种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由合理回报和一定投资回收能力的公益事业和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对于具有垄断性的项目,试行业主招标制度,开展公平竞争,保护公众利益。已建成的政府投资项目,具备条件的经过批准可以依法转让产权或经营权,以回收的资金滚动投资于基础设施建设。”
长期以来中国城市基础设施行业一直是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孔令龙介绍,加快基础设施投资及经营管理体制的创新,首先是改组、改造现有基础设施经营管理机构,使之成为真正独立核算的经营企业;其次是对现有存量资产明晰产权关系,通过公开招标等手段委托企业负责经营,加快市场化、产业化进程,提高运行效率;第三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积极探索实行公用产品供银和销售的分开经营、独立核算,形成开放式、多元化、竞争性的建设运营格局。
据悉,《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将扩大企业债的发行规模和发行品种,对企业债的发行管理制度由审批制转为核准制;允许各种所有制企业按照有关规定申请使用国外贷款;鼓励银行和各类和各担保企业对项目融资的担保方式研究创新;改进和完善银行的固定资产贷款审批和相应的风险管理制度,运用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项目融资、财务顾问等多种业务方式支持项目建设。
另外,方案还鼓励保险资金用于间接投资基础设施和重点工程项目;对于一些收益稳定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在经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和证监会批准后,可选择公开发行股票、可转换债券等方式收集建设资金。
除了融资渠道的拓展外,政府对于企业项目投资长期以来实行的严格繁杂的审批手续也有望得到大大简化。
孔令龙介绍,新的投资方案将按照“谁投资、谁决策、谁受益、谁承担风险”的原则充分落实企业投资决策权,政府仅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社会公共管理角度核准,其他项目无论规模大小,均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
据悉,《方案》正式实施后,对于需要核准的项目,企业只需向政府提交项目申请报告,而不再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的程序;政府主要从维护经济安全、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防止出现垄断等方面进行核准。另外,对于外商投资项目,政府还要从市场准入和资本项目管理等方面进行核准。
《方案》规定,政府有关部门要制定严格规范的核准制度,明确核准的范围、内容、申报程序和办理时限,并向社会公布,以提高办事效率和增强透明度。
《国际金融报》 (2003年12月22日 第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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