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保证本公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者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3年12月18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顺峰山工业区广东万家乐燃气具会所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4人,代表股份279,610,9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57%,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部分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少松先生主持,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见证,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关于或有负债的解决方案》:同意股数279,610,97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总数的100%;反对股数0股;弃权股数0股。
《关于或有负债的解决方案》的具体内容请查看本公司于2002年11月19日、2003年11月15日、2003年11月18日和2003年1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发布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华青春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记录人等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汇联律师事务所关于200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董事会
二OO三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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