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深圳记者 谢白清
深圳民营经济的准入门槛又降低了。深圳市工商局日前出台的《关于鼓励民营经济发展若干问题的通知》指出,下岗失业人员、应届大学毕业生、城镇退役士兵等从事个体经营可减免收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可以分期缴付。
下岗人员办企业免交三费
据规定,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下同)外,自开业之日起,3年内可免交有关工商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时,应届大学毕业生和城镇退役军人创业也有类似的优惠政策。
注册资本可分期缴付
深圳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按照《通知》,今后允许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分期缴付。出资人依公司章程规定分期缴付出资的,首期缴付的出资总额不得少于公司注册资本的50%,其余出资应在公司成立后2年内缴足。
放宽企业名称登记
参与此次鼓励民营经济发展政策制定的一位专家指出,今后进一步放宽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名称登记,准许企业名称直接冠“深圳市”。申办私营企业,股东为自然人的,不再要求提交暂住证;申办个体工商户,不再因户籍原因核发临时营业执照,一律核发正式营业执照。并且,放宽对民营经济实体经营范围的限制。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前置审批的项目外,其他限制性规定一律不得作为登记注册的前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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