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昨天举行新闻发布会,发表了题为《以民为本,为民谋利,积极务实推进两岸“三通”》的政策说明书。
目前“三通”仍处于间接、单向和局部状态
说明书认为,自1979年以来,两岸在“三通”方面取得了相当进展,但目前两岸“三
通”仍处于间接、单向、局部的状态。在通邮方面,两岸邮件总包仍需经香港、澳门转运,而且业务种类少,邮政包裹、小包、汇兑、速递等项业务均不能开办。通航方面,两岸船舶、飞机不能直接往来;两岸人员旅行仍需经香港、澳门等地中转;试点直航不能运输两岸贸易货物,两岸贸易货物仍需经日本、香港等第三地中转,造成了“船通货不通,货通船不通”的怪象。
在通商方面。大陆市场向台湾企业和商品全面开放,而大陆产品输台受到诸多歧视性的限制,许多大陆较具优势及台湾同胞迫切需要的商品不能进入台湾;大陆的企业不能向台湾投资,必要的商务机构也不能在台设立;大陆企业难以在台湾举办或参加经贸展览会、洽谈会;大陆经贸人士赴台考察、访问也受到诸多限制。上述问题出现的原因完全是由于台湾当局的阻挠。
“三通”是两岸中国人的内部事务说明书指出,两岸“三通”,是两岸同胞共同利益之所在,也是两岸交往不断扩大的必然要求,不应受到任何人为因素和政治因素的阻碍。我们希望尽快实现两岸全面“三通”,以开创两岸经济合作新局面,造福于两岸同胞。基于上述基本立场,我们重申6项关于两岸“三通”的政策与主张。
一是以民为本、为民谋利,是解决“三通”问题的立足点和出发点。二是“三通”是两岸间的事,是两岸中国人内部的事务。任何人企图把两岸“三通”说成或作为“国与国”的或“准国际”的“三通”,或将其变相“国际化”,都是我们坚决反对的。三是搁置政治争议,不因政治分歧影响和干扰两岸“三通”。两岸“三通”属于经济问题,“三通”商谈不是政治谈判。四是直接双向、互惠互利、平等协商。五是由两岸民间行业组织协商“三通”问题,协商方式可以尽量灵活和简单易行。六是台湾当局应当尽早取消针对大陆的各种歧视性限制和不合理障碍。我们对实现两岸直接、双向、全面“三通”的前景充满信心。合则两利,通则双赢,早通比晚通好。我们呼吁台湾当局尽快采取实际措施,消除阻挠实现两岸直接、双向、全面“三通”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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