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敖晓波 张艳来源:
本报讯(记者敖晓波张艳)石油龙昌昨天发布公告称,公司上周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的处罚通知书。由于公司2000年年报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因此,公司被罚款30万元,并被责令改正虚假披露行为。据记者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2003年被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司已达14家,而去年这个数字是5家;同时,被沪深两地证交所公开谴责的公司则有30家之多。
其实,石油龙昌最近的烦事远不止这一项。早在11月初,公司就由于在诉讼事项中所涉及的预计负债计提不足而收到了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管办发出的《限期整改通知书》。其主因也是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所致。
而在此前的一天,中关村由于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也受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包括之前的大盈股份等多家公司都因同样问题而受到公开谴责。记者注意到,上市公司由于信息披露的滞后而受到证监会或是交易所谴责的数字不在少数。据不完全统计,在今年被证监会或两家交易所处罚或谴责的近30家上市公司当中,其中半数都是由于信息披露不及时,误导投资者所致。可见,信息披露的不及时已经成为上市公司当中的常见现象。
证监会相关人士表示,这一现状将逐步改变。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文件将在近日实施。该文件要求上市公司须提高相关信息披露的可靠性和及时性,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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